證券清算款
證券清算款
證券清算款是指因買賣證券、回購證券、申購新股、配售股票等業務而發生的,應與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資金清算的款項。如果賣出證券成交總額大於買入證券成交總額為應收證券清算款;如果買入證券成交總額大於賣出證券成交總額為應付證券清算款。
目錄
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會計核算辦法》中規定。
一、證券清算款科目核算因買賣證券、回購證券、申購新股、配售股票等業務而發生的,應與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資金清算的款項。
二、證券清算款的賬務處理。
(一)通過證券交易所買賣證券,證券成交日應分別以下情況進行賬務處理。
1、如果買入證券成交總額大於賣出證券成交總額,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和有關科目。
2、如果賣出證券成交總額大於買入證券成交總額,借記本科目和有關科目,貸記有關科目。
(二)通過證券交易所買賣證券,資金交收日應分別以下情況進行賬務處理。
1、如果買入證券成交總額大於賣出證券成交總額,按資金交收日實際支付金額(買入證券與賣出證券成交總額的差額,加相關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清算備付金”科目。
2、如果賣出證券成交總額大於買入證券成交總額,按資金交收日實際收到的金額(買入證券與賣出證券成交總額的差額,減相關費用),借記“清算備付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不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如上海證券中央登記結算公司、深圳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等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四、本科目所屬明細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尚未收回的證券清算款,在資產負債表資產方的“應收證券清算款”項目反映;本科目所屬明細科目貸方餘額反映尚未支付的證券清算款,在資產負債表負債方的“應付證券清算款”項目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