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金庫
勞動金庫
勞動金庫設立之初,還沒有勞動金庫的法律,當時是根據“中小企業等協同組合法”設立的,對勞動金庫的經營帶來諸多不便。為此,1951年專門設立了全國勞動金庫協會,以協會為中心面向設立勞動金庫法開展了活動。迄今為止,勞動金庫的運營都是根據勞動金庫法進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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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金庫是勞動組合、消費者生活協同組合以及其他勞動者團體為加強共濟活動,提高勞動者生活水平而建立起來的互助合作性質的金融機構。
勞動金庫即勞動銀行,它是合作性福利金融機構,以勞動者團體、廣大市民參加的團體為會員,以促進會員們從事的經濟、福利、環境及文化等活動為目的。這些會員具有事業的利用權和對金庫運營的參與籌劃權,構成會員團體的勞動者等個人稱為“間接成員”,可利用勞動金庫的事業。具體來說,勞動金庫以面向會員、間接成員的存款、借貸業務為中心,從事匯兌交易、公共機構(住宅金融公庫等)的業務代理等。在業務上,它主要吸收會員、國家和地方公共團團、非營利法人和非會員的存款(不能超過會員存款總額的20%),在資金運用上是以對會員和日本勞動住宅協會貸款為主。
經勞動者團結、組織進行鬥爭,1953年8月勞動金庫法終於得以成立。迄今為止,勞動金庫的運營都是根據勞動金庫法進行的。1955年又建立了其中央機構——勞動金庫聯合會。該聯合會的性質與信用組合的國際聯合會基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