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格拉底法
教學方法
蘇格拉底法可以分為四個部分:譏諷、助產術、歸納和下定義。所謂“譏諷”,就是在談話中讓對方談出自己對某一問題的看法,然後揭露出對方談話中的自相矛盾,使對方承認自己對這一問題實際上一無所知。所謂“助產術”,就是用談話法幫助對方把知識回憶起來,就像助產婆幫助產婦產出嬰兒一樣。所謂“歸納”,是通過問答使對方的認識能逐步排除事物的個別的特殊的東西,揭示出事物的本質的普遍的東西。從而得出事物的“定義”。這是一個從現象、個別到普遍、一般的過程。
蘇格拉底在教學中形成了具有自己特色的方法,一般稱為“蘇格拉底法”,蘇格拉底將它稱為“產婆術”。
這是一種要求學生和教師共同討論,互為激發,共同尋求正確答案的方法。它有助於激發學生積極思考,判斷和尋找正確答案。所以,學生的思維相當活躍。從這個意義上說,蘇格拉底最早提出了發現法。對西方教育教學的發展產生了重要影響。蘇格拉底的方法的使用需要一定的條件:如受教育者須有探求真理的願望和熱情;受教育者必須就所討論的問題有一定的知識積累;教育的對象更適合有一定推理能力的人。
這是一種哲學質詢的形式。通常有兩個人在對話,其中一個帶領整個討論,另一個因為同意或否定另一人而提出一些假定。蘇格拉底被視為這種反詰法的先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