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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仲

公仲

中國複姓之一,春秋戰國時期韓國有公仲侈(又名公仲朋) ,趙國有公仲連,趙烈侯時擔任相國,幫助趙烈侯進行改革。

解釋


gōng zhòng
複姓。戰國時韓國有公仲侈。見《史記·韓世家》。

人物


人物一

公仲侈
十六年,秦敗我脩魚,虜得韓將宧、申差於濁澤。韓氏急,公仲謂韓王曰:「與國非可恃也。今秦之欲伐楚久矣,王不如因張儀為和於秦,賂以一名都,具甲,與之南伐楚,此以一易二之計也。」韓王曰:「善。」乃警公仲之行,將西購於秦。楚王聞之大恐,召陳軫告之。陳軫曰:「秦之欲伐楚久矣,今又得韓之名都一而具甲,秦韓並兵而伐楚,此秦所禱祀而求也。今已得之矣,楚國必伐矣。王聽臣為之警四境之內,起師言救韓,命戰車滿道路,發信臣,多其車,重其幣,使信王之救己也。縱韓不能聽我,韓必德王也,必不為雁行以來,是秦韓不和也,兵雖至,楚不大病也。為能聽我絕和於秦,秦必大怒,以厚怨韓。韓之南交楚,必輕秦;輕秦,其應秦必不敬:是因秦、韓之兵而免楚國之患也。」楚王曰:「善。」乃警四境之內,興師言救韓。命戰車滿道路,發信臣,多其車,重其幣。謂韓王曰:「不穀國雖小,已悉發之矣。原大國遂肆志於秦,不穀將以楚殉韓。」韓王聞之大說,乃止公仲之行。公仲曰:「不可。夫以實伐我者秦也,以虛名救我者楚也。王恃楚之虛名,而輕絕彊秦之敵,王必為天下大笑。且楚韓非兄弟之國也,又非素約而謀伐秦也。已有伐形,因發兵言救韓,此必陳軫之謀也。且王已使人報於秦矣,今不行,是欺秦也。夫輕欺彊秦而信楚之謀臣,恐王必悔之。」韓王不聽,遂絕於秦。秦因大怒,益甲伐韓,大戰,楚救不至韓。十九年,大破我岸門。太子倉質於秦以和。

人物二

原名陳公重,曾用名公千里,原籍江西永新縣,1934年9月19日出生於河南開封市。1954年開始文學評論、散文創作。曾任南昌三中語文教研組長。文革後任江西大學中文系現當代教研室主任、系副主任。現為南昌大學當代文學研究所所長、研究生導師、教授。中國作協會員、中國小說學會副會長。著有《中國當代文學史新編》、《台灣新文學史初編》、《文學倘樣錄》、《當代文學縱橫談》等10多部;電視劇《井崗之子》。獲全國當代文學優秀論著獎、全國黨史人物研究優秀成果獎、華東地區優秀圖書一等獎、江西省人民政府優秀文學證論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