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中級人民法院
政府機關
延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位於延安市南關大街,與著名的陝甘寧邊區政府大禮堂毗鄰,其前身延安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1997年1月撤地設市后改稱現名,下轄13個基層法院、35個人民法庭,共有法官888人。中級法院機關內設14個審判業務部門,13個行政綜合部門和4個群團組織,現有法官幹警103人,其中法官68人(一線辦案法官29人)、執行員5人、其他工作人員30人,負責審理延安市轄區內法律規定由中級法院管轄的各類一、二審案件,並監督指導全市基層法院的審判工作
延安中院下轄13個基層人民法院、35個人民法庭,現設15個審判業務部門、12個司法行政部門和4個群團組織。現有中央政法編製100個,正式法官幹警109人,法官62人(一線辦案法官36人)、執行員4人。法官幹警中,研究生學歷14人,本科學歷51人,本科以上學歷佔法官幹警總數的60%。現有副廳級幹部1人,正縣級幹部11人,副縣級幹部25人。近年來,全市法院年均辦案數量16000件左右,延安中院年均辦案數保持在4000件左右。
延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現設有辦公室、政治部(組織人事處、宣傳教育處、舊址管理培訓處)、立案庭、信訪辦、刑事審判第一庭、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行政審判庭、賠償委員會、審判監督庭、執行局(執行一庭、執行二庭、綜合處)、研究室、法警支隊(警務科、警政科)、司法技術室、紀檢監察室、審判管理辦公室、司法行政裝備處等共計31個部門。
近年來,延安中院各項工作取得長足進步,審判事業呈現出蓬勃發展的強勁勢頭,連續三年獲評為全省法院目標責任考核優秀單位,連續三年保持全省法院案件質量考評先進集體,連續三年在全省法院案件質量抽查中蟬聯第一,連續四年獲評全省人大聯絡先進集體,信訪、調研、宣傳、案例、檔案、機要和人大聯絡亦榮獲全省先進。與此同時,一批全國先進相繼湧現。延安中院牛銳、王玉剛兩位法官分別榮獲“全國人民滿意的公務員”和全國法院先進個人;安塞、黃陵、寶塔區、延長四個基層法院先後獲評全國法院“文化建設”、“黨建工作”和“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安塞法院建華法庭率先躋身全國法院“先進集體”。
近年來,全市法院堅持用延安精神建設延安法院,牢牢把握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線,傳承發揚人民司法優良傳統,全面推行“一線審判模式”,各項工作煥發出新的時代特徵。一是堅持便民訴訟在一線,創建了“庭站點員四位一體便民訴訟網路”,在全市各村莊(社區)選聘了3486名訴訟聯絡員,通過預約立案、巡迴審判等方式,使人民群眾足不出戶即可獲得訴訟服務。二是堅持查明案情在一線,針對轄區群眾證據意識欠缺的現實情況,廣泛開展審判工作“五進”活動,深入基層調查案件真相,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深化人民陪審員制度和二審案件開庭制度,全市法院一審案件服判息訴率提升到93.98%,二審后達到99.81%;三是堅持化解糾紛在一線,創新運用群眾路線,紮實開展“徵詢旁聽庭審公民對案件裁判意見建議”工作,並從社會各界選聘了3400餘名“輔助調解員”,形成了專群結合的工作機制,四是堅持改革創新在一線,主動參與社會管理,全面推行“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預先審查機制”、“院企共建”機制和“一村一法官”工作機制,全市民事、行政案件年度收案數自2011年起轉呈下降趨勢。五是堅持爭先創優在一線,延長法院榮立我市首個集體一等功,多名法官受到最高法院表彰;堅持一案一評查、一月一通報、一年一考評,案件質量考評連續三年排名全省第一;推行中層領導競爭上崗、上下級法官雙向掛職交流、黨組領導值周點評、部門工作雙月彙報等制度,連續三年被省法院考核為“優秀單位”,連續兩年被市委考核為優秀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