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理事會主席

歐洲理事會主席

歐洲理事會主席是歐洲理事會的首腦,在《里斯本條約》簽署後設立常任的主席,俗稱“歐盟總統”,取代輪值主席國制度。

歐洲理事會主席一職由《里斯本條約》確定設立,職責包括主持歐洲理事會,以及在歐盟成員國之間協調促成共識。按照歐盟條約,歐洲理事會主席經首腦會議選舉產生,任期兩年半,可連任一次。

輪值主席


歐洲理事會實行輪值主席國制,每個國家任期半年。在每年的1月1日和7月1日輪換主席國。由輪換主席國的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出任歐洲理事會輪值主席。

常任主席


歐洲理事會主席
歐洲理事會主席
2009年,捷克法院裁定里斯本條約沒有違憲后,里斯本條約正式通過,歐洲理事會設立常任主席一職。2009年11月20日,歐盟27個成員國於比利時布魯塞爾舉行高峰會,選出首任常任主席,競爭者包括前英國首相布萊爾及荷蘭首相揚·彼得·巴爾克嫩德等人。經過選舉決定,第一任主席為比利時首相赫爾曼·范龍佩,從2009年12月1日起就職。2014年12月1日,唐納德·圖斯克正式就任歐洲理事會主席,成為歐洲理事會第一個來自前社會主義國家的主席。

現任主席


2019年12月1日,比利時前首相夏爾·米歇爾正式就任歐洲理事會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