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燕玲

原瀋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

王燕玲,遼寧省瀋陽市人民政府原參事,瀋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原局長,2015年2月9日,遼寧省紀委對王燕玲涉嫌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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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王燕玲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及職務影響力,索取他人財物,收受巨額賄賂;貪污公款;違規從事營利活動。
王燕玲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並涉嫌違法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審議,決定給予王燕玲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