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兼業代理機構
保險兼業代理機構
保險兼業代理機構是指在從事自身業務的同時,根據保險人的委託,向保險人收取保險代理手續費,在保險人授權的範圍內代辦保險業務的單位。
從事保險兼業代理業務必須向中國保監會申請保險兼業代理資格,經中國保監會核准后取得保險兼業代理業務許可證。申請保險兼業代理資格證應該具備下列條件: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有同經營主業直接相關的一定規模的保險代理業務來源;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具有在其營業場所直接代理保險業務的便利條件。
保險兼業代理機構可以分為:銀行代理、行業代理、和單位代理三種。
在我國,黨政機關及其職能部門、事業單位和團體不得從事保險代理業務。
2.保險兼業代理機構
2011年上半年,全國保險兼業代理機構實現保費收入3515.00億元,占同期全國總保費收入的43.66%。其中,實現財產險保費收入667.26億元,占同期全國財產險保費收入的27.36%;實現人身險保費收入2847.74億元,占同期全國人身險保費收入的5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