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事員

機關工作人員的一種職別

辦事員是機關工作人員的一種職別,在科員之下,升任科員需要3年以上時間。辦事員需要負責列印以分會名義發出的重要文件、工作彙報、會長講話以及其他重要文字材料。2019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規定》,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序列分為:一級科員、二級科員。辦事員改為二級科員。

定義


辦事員是機關工作人員的一種職別。現為二級科員。
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對應的級別是:
(一)一級巡視員:十三級至八級;
(二)二級巡視員:十五級至十級;
(三)一級調研員:十七級至十一級;
(四)二級調研員:十八級至十二級;
(五)三級調研員:十九級至十三級;
(六)四級調研員:二十級至十四級;
(七)一級主任科員:二十一級至十五級;
(八)二級主任科員:二十二級至十六級;(原得博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主任科員,定為二十二級。)
(九)三級主任科員:二十三級至十七級;
(十)四級主任科員:二十四級至十八級;(原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定為副主任科員二十四級)
(十一)一級科員:二十六級至十八級;(原大專畢業定為科員二十六級,本科畢業定為科員二十五級)。
(十二)二級科員:二十七級至十九級。(原辦事員定為二十七級)。

任職定級


根據《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
第四條考核合格的新錄用公務員,按以下規定任職定級:
(一)直接從各類學校畢業生中錄用的、沒有工作經歷的公務員:高中和中專畢業生,任命為辦事員,定為二十七級;大學專科畢業生,任命為科員,定為二十六級;大學本科畢業生、獲得雙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含學製為六年以上的大學本科畢業生)、研究生班畢業和未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科員,定為二十五級;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副主任科員,定為二十四級;獲得博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主任科員,定為二十二級。

工作職責


1、辦事員在會長領導下工作;
2、組織落實常務理事會、會長辦公會議決定的重要事項,組織會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3、負責會員代表大會、常務理事會、會長辦公會的組織及會務工作;
4、負責召集和主辦會長辦公會議;
5、負責收集扶貧對象的資料審核及上報工作。
6、完成會長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