爝火錄

爝火錄

署名江陰雲墟散人李本天根撰寫。全書32卷,75萬字記載了甲申以後(1644年)南明福、潞、唐、桂、魯諸王起事抗清,到康熙元年(1662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魯王薨於金門間19年發生的歷史事件。另有附記一卷,記載了康熙二年(1663年)至二十九年(1673年)鄭成功及其後人在台灣的諸多事件。對康熙平定三蕃之亂也多有記錄。

書籍簡介


《爝火錄》,清初李天根撰,共三十二卷,「附記」一卷。

內容概況


據作者在乾隆十二年(1747年)六月所作的自序說,寫此書的目的之一是因為甲申年後,清史尚編寫,南明諸王的活動只能散見於《明史》諸臣的列傳中。後來的讀者不容易系統地閱讀南明的歷史。而一些野史府訛衍偽雜,是非淆亂。所以作者以《明史》為經,摭拾《江南通志》、《山東通志》等各省通志17種;取載年譜、文集如《李忠毅公年譜》等二十種;引用了《御覽資治通鑒明紀綱目三編》、《通鑒紀事本末》、《江陰守城死事諸人傳》、《江陰守城記事》等文史資料117種,採用編年體的形式,排日編纂。該書尊清室為正統,宣揚忠義人物,是以免遭文字獄的迫害而流傳下來。又因作者是在乾隆末毀禁野史以來搜輯資料的,所以該書保存的大量明末清初的奏疏、文檄和書牘,都為他書所不見。此書雖是編年體的形式,卻非“綱目”體例,純屬一種長編性質的史料。又因作者創作的目的明確,治學態度嚴謹,對所引用的資料“訛者正之,偽者削之”,所以該書成為現代學者研究明末清初歷史的珍貴資料。
李天根雖然採取了“述而不作”的史書創作手法,但在其序言和《論略》中還是鮮明地表達了他的歷史觀。他認為南明是“地愈促、民愈窮、主愈孱弱、相愈庸鄙、將愈驕悍、卒愈惰、公戰愈怯、私鬥愈勇”,其間只“見二三精忠報國為,闔門殉難之臣”,而黎民百姓卻是顛倒流離。因此,明朝垂盡而清室大統,這是任何人都不能抗拒的歷史潮流。給書命名為“爝火”,正是取意南明臣不自照燭,對抗清庭,企圖東山再起,最後卻只落得個“速取滅亡”而已。

作者簡介


《爝火錄》作者李天根,一名本,字大木,別號雲墟散人,雍乾年間江陰人。該書最早該本為四大藏書樓之一的湖州嘉業堂所藏,1937年聖澤園影印發行。今天由於《爝火錄》保存了大量彌足珍貴的歷史資料,而備受海峽兩岸學者的重視。台灣大學法學院前院長周憲文先生號召眾多台灣史學者,窮盡15年心力,編寫成了研究台灣歷史的大型文獻叢書――《台灣文獻叢刊》。《爝火錄》同《台灣鄭氏始末》、《小琉球漫志》、《明季荷蘭人侵據彭湖殘檔》等309種典籍一起,成為見證台灣是大陸不可分割部分的重要歷史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