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級職員

事業單位現行的官員等級

根據原人事部《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試行辦法》(國人部發[2006]70號),事業單位現行的“科級正職”改稱為“七級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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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報》:事業單位崗位設置 科級正職改稱七級職員崗位
布《業單崗設置管試辦》(簡稱“試辦”)及施,業單崗設置管範圍確規,業單級職、級副職、廳級職、廳級副職、級職、級副職、科級職、科級副職、科、辦今依管崗級職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