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主任科員

中國公務員職務的一種

副主任科員是中國公務員職務的一種,其屬於綜合管理類非領導職務序列,副主任科員的級別相當於領導職務的副科長(副鄉長、副鎮長)。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修訂草案)》,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層次分為四等十二級: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一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四級調研員、一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三級主任科員、四級主任科員、一級科員、二級科員。“副主任科員”這一職務將成為歷史。

任職條件


副主任科員應具備中專、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印發的《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第四條規定:“(一)直接從各類學校畢業生中錄用的、沒有工作經歷的公務員:“……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副主任科員,定為二十四級;……”

升職條件


提升主任科員,一般要求任副科級職務三年以上。

政策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六條規定:“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第十七條規定:“綜合管理類的非領導職務分為:巡視員、副巡視員、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