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告標誌

用圖形符號和文字傳遞特定信息

交通警告標誌是用圖形符號和文字傳遞特定信息,用以管理交通、指示行車方向以保證道路暢通與行車安全的設施。適用於公路、城市道路以及一切專用公路,具有法令的性質,車輛、行人都必須遵守。交通標誌分為主標誌和輔助標誌兩大類。主標誌中有警告標誌、禁令標誌、指示標誌和指路標誌四種。公路標誌的形狀、顏色、尺寸、圖案種類和設置地點均按現行的《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GB5768)的規定執行。所有的交通警告標誌應做到位置適當、準確、完整、醒目和美觀。

基本路口


十字交叉禁止駛入 丁形交叉 T形交叉
路口標誌
路口標誌
除了基本形十字路口外,還有部分變異的十字路口,如:五路交叉路口、變形十字路口、變形五路交叉路口等。五路以上的路口均按十字路口對待。丁字形標誌原則上設在與交叉口形狀相符的道路上。右側丁字路口,此標誌設在進入T字路口以前的適當位置。丁字形標誌原則上設在與交叉口形狀相符的道路上。左側丁字路口此標誌設在進入丁字路口以前的適當位置。丁字形標誌原則上設在與交叉口形狀相符的道路上。此標誌設在進入T字路口以前的適當位置。

Y形路口


Y形交叉環形交叉向左急彎路 向右急彎路
設在Y形路口以前的適當位置。有的環形交叉路口,由於受線形限制或障礙物阻擋,此標誌設在面對來車的路口的正面。表向左急彎路標誌設在左急轉彎的道路前方適當位置。向右急彎路標誌,設在右急轉彎的道路前方適當位置。

反向彎路


連續彎路 上陡坡 下陡坡
此標誌設在兩個相鄰的方向相反的彎路前適當位置。此標誌設在有連續三個以上彎路的道路以前適當位置。此標誌設在縱坡度在7%和市區縱坡度在大於4%的陡坡道路前適當位置。

車行道


兩側變窄 右側變窄 左側變窄 窄橋
車行道兩側變窄主要指沿道路中心線對稱縮窄的道路;此標誌設在窄路以前適當位置。表車行道右側縮窄。此標誌設在窄路以前適當位置。車行道左側縮窄。此標誌設在窄路以前適當位置。此標誌設在橋面寬度小於路面寬度的窄橋以前適當位置。

雙向行駛


雙向交通 注意行人 注意兒童 注意牲畜
表雙向行駛的道路上,採用天然的或人工的隔離措施,把上下行交通完全分離,由於某種原因(施工、橋、隧道)形成無隔離的雙向車道時,須設置此標誌。一般設在郊外道路上划有人行橫道的前方。城市道路上因人行橫道線較多,可根據實際需要設置。此標誌設在小學、幼兒園、少年宮、兒童遊樂場等兒童頻繁出入的場所或通道處。此標誌設在經常有牲畜活動的路段特別是視線不良的路段以前適當位置。

信號燈


注意信號燈注意落石 注意橫風
注意信號
注意信號
此標誌設在不易發現前方位信號燈控制的路口前適當位置。此標誌設在左側有落石危險的傍山路段之前適當位置。此標誌設在右側有落石危險的傍山路段之前適當位置。此標誌設在經常有很強的側風並有必要引起注意的路段前適當位置。

危險路口


易滑 傍山險路 堤壩路
危險路
危險路
此標誌設在路面的摩擦係數不能滿足相應行駛速度下要求緊急剎車距離的路段前適當位置。行駛至此路段必須減速慢行。此標誌設在山區地勢險要路段(道路外側位陡壁、懸崖危險的路段)以前適當位置。此標誌設在沿水庫、湖泊、河流等堤壩路以前適當位置。

河流路口


堤壩路 村莊 隧道 渡口
河流路口
河流路口
此標誌設在沿水庫、湖泊、河流等堤壩路以前適當位置。此標誌設在不易發現前方有村莊或小城鎮的路段以前適當位置。此標誌設在進入隧道前的適當位置。此標誌設在汽車渡口以前適當位置。特別是有的渡口地形較位複雜、道路條件較差,使用此標誌能引起駕駛員的謹慎駕駛、注意安全。
駝峰橋 路面不平 過水路面 有人看守鐵路道口
此標誌設在注意前方是拱度較大,不易發現對方來車,應靠右側行駛並應減速慢行。此標誌設在路面不平的路段以前適當位置。此標誌設在過水路面或漫水橋路段以前適當位置。此標誌設在不易發現的道口以前適當位置。
無人看守鐵路道口 注意非機動車 事故易發路段 慢行
此標誌設在道口以前適當位置。此標誌設在混合行駛的道路並經常有非機動車橫穿、出入的地點以前適當位置。此標誌設在交通事故易發路段以前適當位置。此標誌設在前方需要減速慢行的路段以前適當位置。

施工路口


左右繞行 左側繞行 右側繞行 施工
此標誌表示有障礙物座 左右側繞行,放置在路段前適當位置。此標誌表示有障礙物左側繞行,放置在路段前適當位置。此標誌表示有障礙物右側繞行,放置在路段前適當位置。此標誌可作為臨時標誌設在施工路段以前適當位置。

危險路段


注意危險
注意危險
此標誌設在以上標誌不能包括在其他危險路段以前適當位置。表示距無人看守鐵路道口的距離為50m。表示距無人看守鐵路道口的距離100m。表示距無人看守鐵路道口的距離為150m。

叉形符號


表示多股鐵道與道路交叉設在無人看守鐵路道口標誌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