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機械工程學會表面工程分會

中國機械工程學會表面工程分會

中國機械工程學會表面工程分會於1993年11月成立,秘書處設於武漢材料保護研究所。本屆委員會由來自機械、電子、冶金、鐵道、汽車、航空航天、石化、輕工、解放軍、中科院、高校和研究院所等部門的50餘位專家組成,其中有3位是中國工程院院士。分會成立以來,已組織各種類型的全國性學術交流會20多次,自1997年至今,成功地承辦了四屆表面工程國際會議,第五屆表面工程國際會議將於2007年在大連召開。

簡介


中國機械工程學會表面工程分會是全國性表面工程技術的學術性群眾團體,其重要任務是:開展學術交流,活躍學術思想,提高學術水平,促進表面工程科學技術的開發和應用,進行科技人才的培養;接受委託,進行科技論證、評估、諮詢,科技成果鑒定,科技文獻和標準的編審,技術職務資格評定;開展技術諮詢、技術服務和技術轉讓;開展國際科技交流,舉辦國際學術會議、講座和展覽會等活動;組織技術培訓,普及科技知識,組織編輯出版科技期刊、書籍、論文集和技術文件;創辦為經濟建設服務的事業和科技實體等。

工作條例


本工作條例是以《中國機械工程學會章程》為依據,為健全學會經常性的工作秩序而制訂的。本條例服從中國科協的規定和《中國機械工程學會章程》的規定。
中國機械工程學會表面工程分會是全國性表面工程技術的學術性群眾團體,其重要任務是:開展學術交流,活躍學術思想,提高學術水平,促進表面工程科學技術的開發和應用,進行科技人才的培養;接受委託,進行科技論證、評估、諮詢,科技成果鑒定,科技文獻和標準的編審,技術職務資格評定;開展技術諮詢、技術服務和技術轉讓;開展國際科技交流,舉辦國際學術會議、講座和展覽會等活動;組織技術培訓,普及科技知識,組織編輯出版科技期刊、書籍、論文集和技術文件;創辦為經濟建設服務的事業和科技實體等。
1 組織工作
分會在每屆委員會改組時,委員及正、副主任委員,正、副總幹事由上屆委員會(或常務委員會,下同)採取民主協商,充分醞釀的方式產生,事先與有關單位協商后提出建議名單報總會聘任或解聘。委員會任期內個別人員的調整,包括副主任委員、副總幹事和委員的更換、增補、免任,由分會提出,報工作總部辦理聘任或解聘手續。主任委員和總幹事的變更事先取得總會的同意。
2 分會改選原則
為推動表面工程科學技術的發展,表面工程分會在全國範圍內廣泛地聯繫本專業的科技工作者,由能積極為學會進行工作的人員組成。委員應在從事本專業科研、生產、教學、管理,並熱心學會工作的人員中產生,具有合理的年齡結構。委員應分佈在與專業關係密切的地區,適當照顧經濟發達地區的推薦名額,同時鼓勵有成就的中青年學科帶頭人參加學會。
表面工程分會嚴格遵循中國機械工程學會的換屆程序。由原委員單位推薦產生新一屆委員,推薦單位支持被推薦人參加學會活動。為保持學會的活力,推薦的新委員達到委員總數的1/2。充分發揮產、學、研聯合的優勢,注重推薦政策研究、設計機構、研發和產業界及應用單位的委員。鑒於表面工程領域出現的新的學科交叉,分會將適當增加新的增長領域的行業代表。委員一般為在職人員,有條件參加學會並支持活動,具有副研究員、高級工程師或副教授以上職稱。
分會設常務委員會,其中包括主任委員一人、副主任委員、常務委員若干人和總幹事一人。主任委員只任一屆,委員可以連任,一般不超過兩屆,隔屆再聘可再任,總幹事可以連任。原則上每個單位聘任一名委員,掛靠單位可多於此數。上屆主任委員可以進入下一屆委員會,可不受此限。
委員應積極參與學會活動,推薦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推薦優秀論文參加本會的學術會議,委員不交納會費或3次未參加學會活動或不積極組織文章和人員參加會議的委員不再聘任為新一屆委員。
3 計劃和經費
分會將積極開展旨在推動科學技術進步和為國民經濟建設服務的各種學術、諮詢、培訓、出版、技術服務等方面的活動,在此同時創造一定的經濟收入,逐步轉向資助和學會創收相結合的運行機制,努力增強學會的活力。
分會工作內容包括:組織工作、學術活動、科技諮詢、編輯出版、教育培訓和外事活動等。分會在常務委員會會議以及專題會議上報告年度計劃的執行情況和研究下年度的工作任務和計劃。分會下年度計劃在學會會訊上發布並在《中國表面工程》和《材料保護》、《表面工程資訊》雜誌上刊載。根據年度活動計劃,分會秘書處將爭取有關機構和會員單位的支持,完成工作目標。以做到收支平衡為原則,逐步做到以會養會。
為了貫徹學會工作目標,每年4月舉辦常務委員會議,10月舉辦學術年會。委員和團體會員應按時交納會費,積極參與學會舉辦的各項活動。
4 學術活動
學術活動是學會的主要任務。要經常研究本學科國內外技術發展的特點和趨勢,提出本專業開展學術活動的指導性意見,包括學術活動的方向、需要突出解決的課題,以及今後幾年內學術活動的重點。
學術活動應注意做到:與國民經濟建設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實際相結合,使科學技術為促進生產力發展服務;促進科學技術的普及和推廣;分析本學科的發展趨勢,提出新的學術思想和課題,促進科學技術的繁榮和提高,推動學科的發展;廣泛聯繫和團結本專業的科技人才,促進科技人才的成長;與本專業的實際情況相結合,推動學會工作的發展。學術活動應有充分的準備,有明確的主題和內容,重點學術會議應在會前印出論文集,一般專業性會議也應努力爭取做到。
對於與其他分會有關的主題,提倡與有關分會聯合組織活動。分會在各地舉辦學術活動時,要注意與地方學會的結合,要注意利用全國性活動的機會,為地方做一些有益的工作。
5 諮詢工作
分會在積極開展諮詢業務時,為了切實有效地發揮學會的優勢,應加強與地方學會之間的密切合作,為地方經濟建設服務。委員單位應配合學會提供新成果、新技術的信息,並配合秘書處為會員單位提供專家諮詢和技術服務。
6 信息交流和編輯出版
學會信息工作是學會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分會應注意在本組織內部和各學會之間交流學會活動信息。信息交流對推動科技發展、擴散學會活動成果、擴大學會影響、增強學會凝聚力和推動學會發展有重要的意義。學會活動信息工作的範圍包括:學術交流、編輯出版、教育培訓與科學普及、科技考察與調查研究、科技建議、科技諮詢、國際交往、組織建設、工作會議與工作計劃、統計資料等學會工作的各個方面。委員應及時將本人、本單位和本地區的行業活動的情況以紀要、技術總結、工作報告、調研報告、工作總結、科技建議等形式報學會秘書處。學會會刊是學會工作性的出版物。學會應充分利用的科技期刊,交流學會活動信息。
學會出版物包括:正式和非正式科技期刊。分會主辦(合辦)的科技期刊編輯部應加入總會的期刊學術組織,並參加活動。參加機械工業部、中國科協和本會組織的期刊評審活動。
7 教育培訓與科普工作
分會應按政府教育部門、人事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的規定和要求,結合行業發展的需要開展繼續教育、幹部進修、崗位培訓、技術資格培訓、技師及工人的教育培訓活動。學會的教育培訓方式包括:函授、刊授、培訓班、報告會、講座等形式。分會應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教育培訓活動,舉辦短期培訓班、報告會和講座,注意學以致用,努力提高教學質量。分會應積極支持省、自治區、直轄市機械工程學會的教育培訓工作。
本工作條例將在討論通過後向全體會員發布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