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美術家協會
中國青年美術家協會
中國青年美術家協會(簡稱中國青年美協)是中國各民族及海外美術家組成的人民團體。中國青年美術家協會吸納在美術創作、藝術評論、美術史研究等方面成就卓著者為會員,集中了全國及海外有成就、有影響的美術專家、學者,是綜合藝術各門類的書法組織。
中國青年美術家協會負責組織、指導全國及海外青年美術家進行藝術創作和理論研究,承擔重大青年美術展覽的組織、實施、評選、評獎,舉辦大型的全國及海外性青年美術展覽和各種學術展覽,出版學術刊物,開展學術研討,努力促進中國青年藝術的發展和繁榮。
中國青年美術家協會積極開展廣泛的國際藝術交流,舉辦並參加各種類型的國際美術展覽,接待世界各國的藝術家訪華並組織中國青年藝術家出國訪問,與各國藝術界進行形式多樣的交流,增進同世界各國藝術家的友誼和合作。
第一條 中國青年美術家協會(簡稱中國青年美協)由香港特別行政區領導,各民族美術家組成的人民團體,是繁榮社會主義文藝、發展先進文化的重要力量。
第二條 中國青年美協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念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團結、組織全國及海外各民族美術家、美術工作者,為發展和繁榮社會主義藝術事業,發展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的,民族的,科學的,大眾的社會主義文化,為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推進中華民族人的偉大復興而努力奮鬥。
第三條 中國青年美協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各項法律,按照自身特點積極主動開展工作。
第四條 中國青年美協對會員有聯絡、協調、服務的職責,在會務活動中對會員進行業務指導。
第五條 堅持以科學的理論武裝人,以正確的輿論引導人,以高沿的精神塑造人,以優秀的作品鼓舞人。努力提高書法隊伍的思想道德素質、文化修養和業務水平。
第六條 鼓勵和幫助會員深入群眾,深入生活,在藝術創作中努力反映社會主義時代精神和人民群眾創造歷史的精神風貌。
第七條 著眼於世界文化發展的前沿,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人優秀繪畫傳統,學習、借鑒世界各國優秀文化成果。舉辦各種形式的畫展覽和評獎活動。提倡體裁、題材、藝術形式及風格、流派的多樣化。對優秀的創作成果、理論研究成果以及在組織、教育、編輯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美術家和美術工作者,給予獎勵和表彰。
第八條 努力加強美術理論建設,積極開展藝術評論,為中國藝術事業的健康發展提供正確導向。
第九條 開展人才培訓工作,不斷提高美術創作和理論研究的思想水平和學術水平;發現和培養藝術創作、理論、編輯、教育、組織等方面的新生力量,發展和壯大會員隊伍。
第十條 遵循藝術規律,發揮專家優勢,提高學術水平,成立中國青年美協藝術委員會,下設書法各門類藝術委員會。
第十一條 尊重各民族傳統藝術和特色,大力培養民族畫家,促進各民族藝術的發展,加強各民族之間的藝術交流,鞏固和擴大全國及海外各民族藝術家的大團結。
第十二條 增進同中國大陸、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及海外僑胞畫家的聯繫、交流與團結,為弘揚中華民族文化、促進祖國統一貢獻力量。
第十三條 推進中外藝術交流,積極參加和開展國際藝術繪畫活動,擴大友好往來,增進同世界各國畫家的友誼,維護世界和平,努力為世界美術發展做出貢獻。
第十四條 加強與政府有關部門及社會各界的密切合作,發展我國美術事業;根據國家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策,發展藝術文化產業。
第十五條 依法維護會員的權益
會員
第十六條 中國青年美協實行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制。
各全國及海外性產業文聯所屬書協,凡贊成中國青年美協章程,提出申請並經中國青年美協主席團審議批准,可成為團體會員。
第十七條 有中國公民及海外華僑身份,贊成中國青年美協章程,經本人申請並由各團體會員推薦,解放軍和武警部隊中的申請人經部隊專門機構推薦,報中國青年美協審批、履行手續后,可成為中國青年美術家協會會員。
具備以下基本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入會:
1、從事繪畫創作,作品入選中國青年美協主辦——事先已確認為入會條件之一的全國及海外繪畫展覽,累計滿兩次者;
2、從事美術理論研究,具有較高學術水準並有著作出版者;
3、從事美術編輯、美術教育、美術組織以及其他有關工作,成績卓著者。
第十八條 本會會員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有對本會工作及領導提出建議,批評各監督的權利,有退出會的自由。本會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參加本會活動,維護本會權益,按時交納會費,完成本會交付工作的義務。有為本會建設做出奉獻的責任。
第十九條 本會會員因違犯國家法律,法規及本會章程,視情節輕重,本會有權給予批評直至取消會籍的處理。但在作出處理決定前,會員有權提出申訴,本會應聽取會員的申訴。
組織
第二十條 中國青年美協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中國青年美協的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大會。其職權是:
1、決定中國青年美協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2、審議工作報告;
3、制定和修改《中國青年美術家協會章程》;
4、選舉產生領導機構;
5、決定其他生大事項。
在全國及海外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理事會負責執行代表大會的決議。理事會閉會期間,由主席團行使其權力。
第二十一條 全國及海外代表大的代表由各團體會員推行和中國青年美協特邀產生;各團體會員一名主持日常會務工作的負責人為全國及海外代表大會的團體會員代表。
第二十二條 理事候選人由各團體會員按商定名額推行后提名,由全國及海外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理事會。各團體會員一名主持有日常會務工作的負責人為代表團體會員的理事候選人。代表團體會員的理事,工作變動后同原團體會員另行推舉更替人選,報主席團確認。
第二十三條 理事會選舉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組成主席團;由主席團任命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若干人,負責處理日常會務工作。
第二十四條 中國青年美協設顧問及名譽主席若干名,由主席團聘請。顧問不擔任中國青年美協理事。
第二十五條 全國及海外代表大會每四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召開。理事會會議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主席團會議根據工作需要隨時召開。
第二十七條 中國青年美協經費來源包括:會員會費,社會贊助,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八條 中國青年美協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二十九條 中國青年美協建立嚴格的財務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準確、真實、完整。
第三十一條 中國青年書協的英文名稱是“ASSOCIATION OF CHINESE YOUNG ARTISTS”,(簡寫為ACYA)。
第三十二條 中國青年美術家協會 官方網站為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由會員大會討論通過,其修改權屬會員代表大會。章程條文的解釋權屬中國青年美協。
辦公室
負責機關、所屬單位和全國及海外各團體會員的綜合協調工作;承擔協會重大活動、會議的安排和組織;負責機關文秘、檔案、行政管理、財務、機關人事、黨務、紀檢監察管理等工作。
會員工作部
負責會員的聯絡、組織、管理工作;負責發展會員,收繳會費;建立會員藝術檔案;維護會員的知識產權等合法權益;組織美術家採風、深入生活,對各創作中心進行聯絡與管理。
展覽部
承辦協會主辦的國展覽,負責展覽的策劃、組織、發動、實施等各項具體工作;主辦會員作品展覽及其它展覽。
對外聯絡部
綜合協調好和組織協會對外書法交流以及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藝術交流;負責組織畫家出訪,負責邀請和接待國外(境外)畫家的來訪,承辦協會的外事工作。
藝術委員會
為繁榮藝術創作,開展學術研究,中國青年美術家協會成立藝術委員會。藝術委員會為學術性諮詢機構,其主要任務是:研究當前創作中的重大問題,研究協調、審批各專業藝術委員會的活動安排以及審定活動經費等重大事項。
藝術委員會下設各專業藝術委員會。其主要任務是:組織本專業的全國及海外會員,進行藝術創作,開展學術研究,舉辦作品觀摩展覽,制定本專業藝術委員會的活動計劃。
現成立的專業藝術委員會有:
中國青年美協中國畫藝術委員會
中國青年美協油畫藝術委員會
中國青年美協版畫藝術委員會
中國青年美協雕塑藝術委員會
中國青年美協水彩畫藝術委員會
中國青年美協漆畫藝術委員會
中國青年美協壁畫藝術委員會
中國青年書協陶瓷藝術委員會
中國青年美協插畫裝幀藝術委員會
中國青年美協連環畫藝術委員會
中國青年美協漫畫藝術委員會
中國青年美協理論委員會
中國青年美協工業設計藝術委員會
中國青年美協藝術委員會
中國青年美協平面設計藝術委員會
研究部
負責研究藝術創作動向;組織美術理論研究、學術交流和培訓活動;負責協會重要文件的起草;負責重大展事的組織和評選活動;對各培訓中心進行聯絡和管理。
培訓中心
為開展高級繪畫藝術專業人才的培訓工作,加強會員的藝術修養、提高會員的創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