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刑峻法
嚴刑峻法
嚴刑峻法,讀音yán xíng jùn fǎ,漢語成語,指的是嚴厲的刑罰和嚴峻的法令。出自《後漢書·崔駰傳》。
【成語】:嚴刑峻法
【解釋】:峻:嚴酷。
嚴刑: 1.嚴厲的刑法;殘酷的刑罰。 2.謂施行嚴厲的刑法;用殘酷的刑罰。
峻法:嚴酷的法令。
嚴厲的刑罰和嚴峻的法令。
【示例】:姚雪垠《李自成》第二卷第三十二章若仍嚴刑峻法,使直言者常獲重譴;日日講聚斂,使百姓生機愈困,則天下事不堪問矣。
漢·王充《論衡·非韓》:“使法峻,民無奸者;使法不峻,民多為奸。而不言明王之嚴刑峻法,而雲求奸而誅之。”
【拼音代碼】: yxjf
【近義詞】:嚴刑峻制、深文峻法
【用法】:作賓語、定語;指殘暴統治
《後漢書·崔駰傳》:“故嚴刑峻法,破奸軌之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