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堃

深圳市衛計委原副主任

劉堃,男,漢族,1968年9月出生,湖南衡陽人,大學本科,學士,主任醫師。曾任深圳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2徠018年8月17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19年12月23日,劉堃涉賄一案一審宣判,劉堃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人物履歷


2002年2月—2005年9月,深圳市衛生監督所副所長;
2005年9月—2008年8月,深圳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辦公室主任;
2008年8月—2011年1月,深圳市衛生監督所所長、黨總支書記;
2011年1月—2016年1月,深圳市衛生監督局局長、黨總支書記;
2016年1月—2018年8月,深圳市衛生計生委黨組成員、副主任。

人物事件


收受購物卡

2018年9月,深圳通報11起違規收送"紅包"禮金典型問題,深圳市衛生計生委黨組成員、副主任劉堃違規收受購物卡問題包含其中。
2012年至2015年,劉堃在任市衛生監督局局長期間,多次於中秋、春節前收受深圳某醫院院長陳某所送購物卡合計面值人民幣6.3萬元。
2015年至2017年,劉堃在任市衛生監督局局長、市衛計委副主任期間,先後三次收受深圳某醫療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副總胡某所送購物卡合計面值人民幣1.5萬元。

違紀被查

2018年8月17日,深圳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劉堃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深圳市紀委監委通報稱,劉堃在擔任深圳市衛生監督局長、市衛計委副主任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禮金,放鬆監管,放任個別民營醫院搞醫療欺詐、過度醫療等行為,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提起公訴

徠2019年1月,深圳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依法對深圳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劉堃(副局級)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控:2005年至2018年間,被告人劉堃利用先後擔任深圳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辦公室主任、深圳市衛生監督所所長、深圳市衛生監督局局長、深圳市委衛生工委委員、深圳市衛計委黨組成員、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或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在民營醫療機構設置、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辦理、衛生監督執法、政府採購項目、工作調動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539.6003萬元、港幣2萬元、美元4.4萬元,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審判決

2019年12月23日,深圳法院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新聞發布會透露,原深圳市衛計委黨組成員、副主任劉堃涉賄一案一審宣判,劉堃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劉堃曾涉兩宗涉黑惡案件,利用職權為相關違法犯罪分子在逃避處罰等方面提供幫助並收受賄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