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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
斯蒂芬·金著作
斯蒂芬·金所著的一部恐怖小說。某天,手機發射出的脈衝像殺人機器一樣把人變成行屍走肉,在面對這樣的世界時,我們該怎麼辦?
斯蒂芬·金[美]——2007年,懸疑小說非他不讀
他是世界上最會說故事的鬼才
美國文學傑出貢獻獎獲得者
他的作品,全球銷售已逾3億冊,
每一本都是美國暢銷書榜第一名;
超過70部電影和電視劇改編自他的小說
因此而創下吉尼斯世界紀錄
一旦開始,沒有人能夠拒絕將他的小說讀完…… 《手機》
作者:斯蒂芬·金
翻譯:夏菁
定價: 26元
出版:2007年1月1版1次
ISBN:978-7-5327-4212-7
一旦某天手機發射出的脈衝能像殺人機器一樣把人變成行屍走肉,我們該怎麼辦?
10月1日,上帝仍然駐守天堂,道•瓊斯指數停在10140點,大多航班準點起降,克雷頓•里德爾活躍在波士頓街頭。他剛談妥一本連環畫書的事宜,終於可以靠畫畫來養活家人。他為長年吃苦耐勞的妻子挑選好了一份廉價的小禮物,也想好要為兒子買點什麼,甚至準備犒勞一下自己。克雷頓滿心歡喜,眼前一片光明。
世事瞬息萬變。通過手機發射的脈衝清除了毫無防備的人們頭腦里的所有人性,只剩下攻擊毀滅的本能。文明再次墜入黑暗時代,其過程毫無例外地充滿血腥,而速度之快恐怕最悲觀的未來學家都無法預見,似乎那墮落的一瞬早已命中注定。兩周以後,天空重又被鳥類主宰,股票市場已然成為歷史。萬聖節到來之前,各大城市淪為空城,世界面目全非。
不使用手機的克雷頓和其他倖存者絕望地發現整個地球變成了一個屠宰場,人人都是殺人機器。克雷頓能從這場災難中逃生並拯救出自己的妻兒嗎?當“凶鈴”不只在午夜響起,你,還有膽接手機嗎?
“每個家庭都擁有兩本書——一本是《聖經》,另一本可能就是斯蒂芬·金的小說。”——英國作家克萊夫·巴克
斯蒂芬·金(Stephen King),本名羅伯特·貝茨曼,當今世界讀者最多,聲名最大的美國小說家之一。一九四七年出生於美國緬因州的波特蘭,后在緬因州州立大學學習英國文學。二十世紀七十年代中期,斯蒂芬·金聲名鵲起,被《紐約時報》譽為“現代驚悚小說大師”。自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以來,在歷年的美國暢銷書排行榜中,其作品總是名列榜首,居高不下,版稅均逾千萬美金之巨。
在斯蒂芬·金30年的創作生涯里,他寫了200多部短篇小說和40部書,被翻譯成33種語言,發行到35個國家,總印數超過3億冊。更值得一提的是,有超過70部電影和電視節目取材自他的作品,因而創下吉尼斯世界紀錄。例如《魔女嘉莉》(《Carrie》)、《閃靈》(《The Shining》)、《熱淚傷痕》(《Dolores Claiborne》)、《危情十日》(《Misery》)、《肖申克的救贖》(《The Shawshank Redemption》)、《綠里奇迹》(《The Green Mile》)等等。
6次獲布萊姆·斯托克獎,6次獲國際恐怖文學協會獎,1996年歐·亨利獎,2003年11月19日,美國全國圖書基金會美國文學傑出貢獻獎。
《手機》作者:[美]斯蒂芬•金
一旦某天手機發射出的脈衝能像殺人機器一樣把人變成行屍走肉,我們該怎麼辦?這就是出現在斯蒂芬·金的新書《手機》中的一幕。……《手機》一書依舊保持著斯蒂芬·金典型的寫作風格。金的書迷們肯定會對《手機》十分滿意,並且急切期待斯蒂芬·金下一本新書的發行。
——《出版商周刊》
自從三十年前斯蒂芬·金的第一部小說《卡麗》問世以來,廣大的書迷就一直忠於這位恐怖小說界的偶像。創作了50多部作品后,斯蒂芬·金依舊保持著他一貫的寫作風格——緊張刺激的故事情節,黑色幽默的社會評論……一些評論家對金驚人的想象力和高超的講故事的能力大加讚賞,然而卻也有人對他的雙重性格和漫無目的的情節設置提出異議。
——《書籤雜誌》
《手機》引用了像2001年的“911”事件之類的災難,重複了去年可怕的海嘯和卡特立那颶風所帶來的巨變,反映了伊拉克充滿暴力的混亂狀態……來自地獄的手機是整個故事的一大懸念,但是此書偶爾又會面臨只有懸念卻沒有結果的危險……《手機》採用了斯蒂芬·金傳統的敘述風格,採用這個時代一些令人擔憂的跡象加以修飾。
——《紐約時報》
……斯蒂芬·金的從理查德·麥瑟森描寫吸血鬼王國的經典之作《我是傳說》(1954)和喬治·羅梅羅的電影中尋找寫作主題,一舉打破了有關他江郎才盡的說法。
——《書單雜誌》
當你拿起《手機》這本書後,你就很難再放下它。
——《華盛頓郵報》
作為一本情節刺激,扣人心弦的恐怖小說,《手機》證明了斯蒂芬·金又擰開了另一個充滿創作源泉的水龍頭,而生命的這個階段往往是絕大多數作家在乾涸的、滿是灰塵的文學田地上過度耕耘的時候。
——《丹佛郵報》
我真想把那些主人公從《手機》里拖出來,緊緊地擁抱他們,告訴他們一切都會好的。
——www.amazon.com
黑暗之心——《手機》簡評(夏菁)
翻譯這本小說的過程中,我總忍不住盯著自己的手機發獃,似乎這小玩意一下子複雜了起來。
每天,我國的兩億隻手機幾乎每秒種都在繁忙的工作著,除了溝通信息傳達心意以外,這些形狀各異,絢爛多姿的小玩意已經成為流行時尚和饋贈佳品。尤其在大城市中,不使用手機的人已然是“少數中的少數”,然而……
有沒有人想過,在某一天的某一刻,如往常一樣接聽或者撥打手機的人將從此徹底地改變。這裡說的並不是“手機輻射”,因為手機輻射對人的影響是需要長時間和高強度的使用才會顯現出來。這一次,斯蒂芬·金所描繪的是被普通的手機瞬間徹底改變的人類以及人類世界。
驚悚小說大師斯蒂芬·金在美國已是家喻戶曉的人物,據說他的作品和《聖經》一樣是美國普通家庭的必備讀物。他的成功主要來自於豐富的想象力以及對人性深處黑暗角落的深刻剖析。《手機》這部小說勾勒出文明世界崩潰的殘酷畫面以及幾個倖存者竭盡全力求生、思考和對抗的過程。就像斯蒂芬·金的其他幾部小說一樣,日常生活中我們十分熟悉的物品和生活習慣在他的“想象力王國”中瞬間變成了殺人武器或者毀滅工具,其結果往往是超乎我們所有人的想象力範疇。
其實,技術的濫用將會給人類帶來滅頂之災這一說法絕不是斯蒂芬·金的首創。自哲學家海德格爾警告世人技術對人類及人類世界的“異化”之後,西方學界對於科技的反思不斷,因此,科技終將毀滅世界的預測也不絕於耳。但是,通常被列為“罪魁禍首”的是核武器與人工智慧,當然,溫室效應和資源枯竭甚至外太空的小行星撞擊也都在嚴肅科學家的考慮之內。從來就沒有人會想到手機能夠製造出如此“翻天覆地”的變化。手機摧毀文明?大概會有人嗤之以鼻,但我們不得不承認的是:文明並非堅不可摧,它可能比我們想象的要脆弱得多,而且歷史上輝煌文明的崩潰往往都在當時人們的意料之外。
手機到底如何摧毀文明?斯蒂芬·金給我們講了一個精彩的故事。手機發送的特殊脈衝信號直接抹掉了正常人大腦中儲存的絕大部分信息,就像電腦格式化硬碟一樣,於是正常人類瞬間發生了變異,現有的文明也隨即崩潰。在小說中,斯蒂芬·金借一位老教授之口闡發了他對於人類心理本質的思考:殺戮是人類最基本的本能,也是人類心理所服從的“首要指令”。人類文明也一直是在理智與本能不斷交鋒中產生的。小說開頭最為吸引人,一個普通的午後,美麗的波士頓城霎時變成“人間地獄”。使用手機的人變得比最野蠻的野獸還要邪惡,城市化作了“叢林”,瘋狂徹底地戰勝了理智,不擇手段地生存下去,消滅異己成為大多數人的“信條”。但斯蒂芬·金並沒有讓這個“後文明”時代變成血腥屠宰場就完事了,小說中的“變異人類”在最初的瘋狂殺戮之後不斷地在演化,其想象之大膽簡直令人匪夷所思但又相當有說服力。
也許有人會說,《手機》肯定又是一部《達芬奇密碼》,在故事的結尾處,那些倖存的正常人肯定最終尋找到了問題的答案,揪出了幕後策劃這場利用手機散布特殊“脈衝”信號的“黑手”。但是,斯蒂芬·金的故事並非是沿著“發現陰謀---揭開陰謀”的思路進行的,在結尾處留給讀者相當大的空間去自由想象。整部小說的重心並非是情節,而是對那幾個普通如你我的倖存者的刻畫。主人公克雷是位不知名的漫畫作家,對兒子的愛是他一路排除萬難不斷反抗變異人類的動力,和他一起掙扎求生的也都是普通人:善良的單身漢湯姆、痛失雙親的女中學生愛麗斯還有寄宿學校學生電腦高手喬丹。這些人物都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他們並非蜘蛛俠、蝙蝠俠或者超人那樣的英雄豪傑,也不是國王、總統、將軍那樣的尊貴人物。這些普通人的喜悅和悲哀、希望和絕望、怯懦和勇氣在我們讀來都會“心有戚戚焉”。斯蒂芬·金一貫善於刻畫普通人物在某些關鍵時刻所展現出的勇氣和毅力,這種“平凡人物”所擁有的“英雄氣概”也是他的小說一再暢銷的原因,也是他於2003年榮獲“美國全國圖書基金會”所頒發的“美國文學卓著貢獻獎”的原因。一位暢銷書作家能夠獲得嚴肅文學獎,當然不光是憑藉故事情節的詭異離奇。
斯蒂芬·金的小說引進我國后,一直都有些“水土不服”,原因有很多,但恐怕最關鍵的原因恰恰就是在美國成就了他卓越聲望的最重要因素:普通人的普通生活。大概是由於中美兩國普通民眾的日常生活實在差別太大,我國讀者對於陌生的異國生活細節,如餅乾等零食品牌,家喻戶曉的公眾人物等並沒有太多耐心。但《手機》這部小說所圍繞的核心恐怕能夠戰勝這種文化溝壑,因為,畢竟在如今這個時代,誰還會對手機感到陌生呢?有數據顯示,我國國民擁有的手機數量為兩億部左右,早已超越美國成為全球第一。到2010年,手機的普及率在我國更是要達到50%。
看完這部小說以後,下一次你身邊的手機響起,燈光閃爍,是否會有恐懼在你內心迅速蔓延開來呢?
文明第二次墜入黑暗時代,其過程毫無例外的充滿血腥。這次墮落的速度之快恐怕最悲觀的未來學家都無法預見得到,似乎那墮落的一瞬早已命中注定。十月一日,上帝仍然駐守天堂,股票市場停在10140點上,大多數航班十分準點(除了在芝加哥起降的以外,這似乎也算不上什麼意外)。兩周以後,天空重又被鳥類主宰,股票市場已然成為歷史。萬聖節到來之前,從紐約到莫斯科的世界各大城市都淪為空城,這個世界已經面目全非。
1
“脈衝”事件發生於十月一日下午東部標準時間三點零三分。這個名稱顯然不當,但在事情發生后的十小時內,大多數能夠指出這個錯誤的科學家們要麼死亡要麼瘋癲。無論如何,名稱其實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影響。
那天下午三點,一位籍籍無名的年輕人正意氣風發地走在波士頓的波伊斯頓大街上。他名叫克雷頓·里德爾,臉上一幅心滿意足的樣子,步伐也特別矯健。他左手提著一個藝術家的畫夾,關上再拉上拉鏈就成了一個旅行箱。右手的手指則纏繞著一個棕色購物袋的提繩,袋子上印著小寶貝這幾個字,想看的人一眼就看得到。
2
克雷的注意力被一輛冰淇淋車叮噹作響的音樂所吸引。那車停在四季酒店(比考普利廣場酒店還要豪華)的對過,就在波士頓公共綠地隔壁,這個建築沿著波伊斯頓大街的一邊佔了兩到三個街區。車上印著“富豪樂”這幾個彩虹般斑斕的字,背景是一對跳舞的蛋筒冰淇淋。三個孩子擠在窗口旁邊,書包撂在腳邊,等著接過香甜可口的美味。在他們身後站著一位身著正式套裝的女士,用皮帶牽著一隻獅子狗。還有兩個十來歲的女孩子穿著低腰牛仔褲,別著IPOD也排在那裡,耳機從脖子上耷拉下來,低聲聊著天,一副很認真的樣子,沒有發笑。
冰淇淋車裡的售貨員正打發著窗口邊的三個孩子,兩個滴溜棒和一個巨無霸巧克力香草軟冰淇淋蛋筒遞給了中間那位大客戶,一定是他請客。那孩子在自己時髦的寬鬆牛仔褲兜里摸索出亂七八糟的一堆紙幣,而前面那位牽著獅子狗身著正式套裝的女士正伸手從肩上挎著的手袋裡把手機拿出來。穿正式套裝的女士們通常出門時必帶兩樣東西:手機和運通卡(AmEx card)。她將手機蓋掀開了。在他們身後的公園裡,一隻狗狂吠了幾聲,有人叫了起來。在克雷聽來這叫聲不像是出於欣喜,但他四下張望,卻只見幾個遊人和一隻叼著飛盤快跑的狗(難道公園裡溜狗不應該戴上皮帶嗎?克雷覺得奇怪),還有滿眼燦爛陽光照耀下的草坪和誘人的綠蔭。
等他回過頭來,那三個穿著寬鬆牛仔褲的孩子已經走了。那位身著正式套裝的女士要了個聖代。她身後的兩個女孩中的一個對著一隻薄荷色的手機私語著,而那位女士也是手機緊貼在耳邊。克雷從來就沒有手機。
那隻薄荷色的手機鈴聲很像他兒子約翰尼喜歡的《瘋狂青蛙》的調子——那首曲子叫《阿克塞》嗎?克雷記不起來了,可能他早已從記憶里清空。手機的主人——那個女孩——從屁股口袋裡將它拿出來說:“是貝思嗎?”她聽著便笑了,對她的同伴說,“就是貝思。”接著那個女孩彎下腰一起聽著手機。這兩個女孩留著幾乎一模一樣的小仙子髮型,她們的秀髮在午後的微風中飄揚。
“瑪迪?”那位身穿正式套裝的女士幾乎同時開口說話。她的獅子狗在皮帶的另一端正襟危坐,看著波伊斯頓大街上的車流,似乎陷入沉思(皮帶是紅色的,上面點綴著閃閃發光的東西)。街對面的四季酒店裡一位穿棕色制服的門童——制服不是棕色就是藍色——正在招手,可能是攔計程車。一輛擠滿遊客的觀光鴨船(譯者註:波士頓特色水陸兩用旅遊觀光的交通工具)駛了過來,四處尋找著合適的泊車位,司機對著擴音器大聲喊叫著介紹某個歷史遺跡。那兩個聽著薄荷色手機的女孩子互相對望著,彷彿聽到了什麼內容讓她們微笑,但還是沒有笑出聲來。
“瑪迪?你聽得到嗎?你聽——”
那位套裝女士伸手握住皮帶,將一隻長長指甲的手指塞進另一隻耳朵。
“瑪迪,你的聲音斷斷續續!我就想告訴你我的頭髮是在那家新的……我的頭髮?……我的……”
富豪樂冰淇淋的售貨員彎下腰拿出了一個聖代杯,杯子里高聳著一團白色的“阿爾卑斯山峰”,巧克力醬和草莓醬蜿蜒著自“山頂”而下。公園裡有人尖叫。克雷再次扭過頭去,心想這一定是歡樂的叫聲。午後三點,陽光明媚,在波士頓公共綠地,除了歡樂的叫聲還能是什麼呢?不是嗎?
那位女士對瑪迪說了些什麼,聽不清楚。她的手腕熟練地一轉將手機飛快地合上,再放回手袋。她站在那裡,似乎忘記了自己正在做什麼,或者是身在何處了。
“一共四元五十分,”富豪樂冰淇淋售貨員耐心地拿著聖代對她說。克雷正好有點時間感慨一下城市裡什麼東西都他媽的貴。可能套裝女士也這麼想吧——至少一開始他是這麼猜的,因為有那麼一小會她呆在那裡,只是盯著那個杯子里山峰般的冰淇淋和滑落的醬汁,好像她從來沒見過一樣。
接著從公共綠地那邊傳來第二聲叫喊,這次不是人的聲音,有點像突遭不幸的痛苦呻吟又像是受傷的嚎叫。克雷轉過頭去,看到一隻狗,就是剛才叼著飛盤奔跑的那隻。它渾身棕色,個頭比較大,好像是拉布拉多(Labrador)。狗的身旁半跪著一個西裝革履的人,把狗套在一個項圈裡,好像在咬狗的耳朵——克雷想:我肯定是眼睛花了。狗又嚎叫了一聲,想逃走,那個穿西裝的人將它緊緊按住。天哪!那人的嘴巴里確實叼著狗的耳朵!正在克雷繼續往下看的時候,那人一把將耳朵從狗頭的一側撕扯下來。這次,狗發出了類似人類的慘叫聲,幾隻在附近池塘里戲水的鴨子受了驚,嘎嘎叫著逃走了。
“拉斯!”克雷背後有人叫喊著。聲音聽上去像“拉斯”,可能是“老鼠”或者“烘烤”這個詞。
他回過頭來看那輛冰淇淋車,正好看到套裝女士奔向窗口要抓住售貨員。她剛巧抓住了他白色束腰外衣前面松垮的皺摺,但他驚嚇當中只退後一步便掙脫了她。她的高跟鞋一下子飛離了人行道,然後克雷聽到衣服的摩擦聲和扣子落地的叮噹聲,看到她的外套前端先是鉤住了售貨窗口櫃檯的突出部分然後又落了下去。聖代好像打翻了,克雷看到一團冰淇淋和醬汁粘在套裝女士的左手腕和前臂上,高跟鞋噼啪一響,她跌回到人行道上,踉踉蹌蹌地膝蓋跪倒在地上。她的獅子狗衝到大街上,拖著紅色皮帶,最後還吊著一個把手。一輛黑色轎車開過,把還沒來得及穿過半條街道的狗碾倒在地。前一秒鐘還是毛茸茸的活物,后一秒鐘就成了血泊一片。
克雷想:這可憐的小東西,它可能正在狗兒天堂里叫喚著,沒意識到自己已經魂歸西天了吧。他知道從某種醫學角度來講自己已經處於休克狀態,但這絲毫沒有改變他吃驚的程度。這會兒他站在那裡,一手提著畫夾,一手提著棕色購物袋,嘴巴張得大大的。
從某個地方——聽上去好像是紐伯里街的轉角處——有爆炸聲傳來。
那兩個戴Ipod耳機的女孩子髮型一模一樣,只不過拿薄荷色手機的那個是金髮,另一個則是淺黑色頭髮;她們就是金髮仙子和黑髮仙子。這時候,金髮小仙子一把將手機扔在人行道上,頓時摔得四分五裂。她衝上前一下子抓住了套裝女士的腰。克雷想(目前他還能在這樣的狀況下思考點什麼)這女孩子大概是想阻止套裝女士再去揪住冰淇淋售貨員或者是衝到大街上救她的狗。克雷甚至還有點為這女孩的機敏讚嘆不已。她的朋友,那位黑髮仙子則置身事外,白皙的小手緊握在胸前,眼睛瞪得大大的。
正當克雷要幫助金髮女孩救助套裝女士的時候,金髮女孩突然像毒蛇一樣飛快地將漂亮的小臉蛋俯衝下去,露出年輕而強健的牙齒,撲倒在套裝女士的脖子上。霎時鮮血噴涌而出,金髮女孩整張臉都埋在裡面,似乎在洗臉,甚至是在渴飲(克雷幾乎可以肯定她在飲血)。接著她把套裝女士像洋娃娃一樣拎起來前後搖晃,套裝女士比她高也比她重至少四十磅,但是金髮女孩毫不費力地將她的頭搖晃得前後擺動,大片大片的鮮血四處濺灑。與此同時,她揚起沾滿鮮血的臉,對著十月的瓦藍晴空嚎叫著,彷彿在慶祝勝利。
她瘋了,克雷想,真的瘋了。
黑髮女孩哭喊著:“你是誰?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正當她喊叫著,金髮女孩突然將她沾滿鮮血的頭抬了起來。血從額頭上耷拉著的劉海邊緣上滴下來,眼睛像兩個血窟窿後面亮著的白熾燈。
黑髮女孩瞪大兩眼盯著克雷,不斷重複著“你是誰?”……“我是誰?”
這時套裝女士被金髮女孩一把甩在旁邊,她癱倒在人行道上,被咬開的頸動脈還在汩汩地噴著鮮血。金髮女孩朝著黑髮同伴撲了過去,就在幾分鐘前她們還親密地分享著一部手機。
就在這晴空碧日之下,金髮女孩伸出雙手彎成鋒利的尖爪,撲向她昔日好友。克雷想都沒想,看也沒看就向右奔去,抓起裝著小寶貝的購物袋砸向金髮女孩。
他砸得很准,幾乎是一記斜飛擊中了那個女孩。袋子里的玻璃紙鎮狠狠地砸在金髮女孩的後腦勺上,悶聲一響。她垂下兩手,一隻血跡斑斑,一隻還乾乾淨淨,像裝滿郵件的麻袋一樣轟然倒在同伴腳邊的人行道上。
在他們身後從紐伯里街傳來汽車相撞時空洞而劇烈的尖利雜訊,伴著人的驚叫,接下來是爆炸聲,越發震耳欲聾,響徹雲霄。就在冰淇淋車後面,另一輛汽車滑過波伊斯頓大街上的三條車道,直衝向四季酒店的大堂,一路撞倒了幾個行人,一頭撞上前一輛車的尾巴。前一輛車的車頭夾在旋轉門當中,已扭曲變形如同廢鐵。第二輛車的衝力把第一輛車再往旋轉門裡推了一把,門柱開始歪斜。克雷看不清是否有人被困在那裡,因為第一輛車的散熱器毀壞,不斷有水蒸騰而出,但在水汽氤氳中傳來的痛苦呻吟呼叫表示情況不容樂觀,簡直糟糕透了。
“紐伯里大街上冒煙了,”賣冰淇淋的張望著,還沒從他那相對安全的冰淇淋車裡走出來。
“那兒什麼東西爆炸了,可不是小事,很有可能是恐怖分子。”
他的嘴裡剛吐出“恐怖分子”這個詞,克雷就認同了他的意見。“幫幫我吧。”
一旁的黑髮女孩突然叫了起來,“我是誰?”
克雷完全忘記了她的存在,他一抬頭正好看見那女孩用手掌根部敲打自己的額頭,然後似乎只用網球鞋鞋尖著地,飛快地轉了三圈。她搖晃了一下然後飛快地沿著人行道跑開了,徑直奔向一根路燈桿。她一點都沒有避讓的意思或者伸出手來遮擋一下,而是迎面向燈柱撞了上去,彈了回來,跌跌撞撞地又一頭撞上去。
“別這樣!”克雷大叫,拔腿就跑奔向黑髮女孩。
黑髮女孩回過頭來看他:她的鼻子已經撞破了,血流得半張臉都是,眉毛以上有一條垂直的擦傷,像夏天雷暴前的烏雲,一隻眼睛已經錯位歪陷在眼眶裡;她張開嘴,漂亮整齊的貝齒(可能接受過昂貴正牙手術)完全毀了,還朝著他笑。那場景他永遠也忘不了。
一位西裝革履的男人從公園裡跑了出來,扯著嗓子怒吼,不知道在說什麼,上衣后擺啪啪作響。他的下巴上粘著狗的皮毛,克雷一下就認出了他。那人衝上波伊斯頓大街,車流在他身邊擦過,差點將他撞倒。他踏上了對過的人行道,不停地怒吼著,雙手向天空揮舞。最後他消失在四季酒店前庭的涼蓬陰影下,再也看不見了,但他肯定很快又被魔鬼附了身,因為那裡又傳來了此起彼伏的尖叫聲。
“天哪!”從克雷的左邊又一次傳來這個溫和的聲音。他循聲而去發現一位個子矮小的男人,黑髮稀疏,留著小小的鬍子,戴一副金邊眼鏡。他問:“出什麼事了?”
“我也不知道”,克雷回答。他接著說:“那個冰淇淋售貨員說可能是恐怖分子。”
“我可沒看見拿槍的人,”矮個子小鬍子男人說。“也沒有人把炸彈綁在背上。”
“我知道,只不過……哦!天哪。”他看到了套裝女士,那曾經流淌在她身體裡面奇妙迷人的魔力物質現在在她身下聚成了小湖——這一切居然發生在四分鐘前?兩分鐘前?
“她死了,”克雷告訴他。“至少這一點我能確信。那個女孩……”他指著金髮女孩說:“就是她乾的,用牙齒。”
“你在開玩笑。”
“是玩笑就好了。”
斯蒂芬·金(StephenKing),1947年9月出生於美國緬因州一貧困家庭。在州立大學學習英國文學。畢業后因工資菲薄而走上寫作之路。70年代中期聲名漸起,被《紐約時報》譽為“現代恐怖小說大師”。自80年代至90年代以來,歷年的美國暢銷書排行榜,他的小說總是名列榜首,久居不下。他是當今世界上讀者最多、聲名最大的美國小說家。他的每一部作品都成為好萊塢製片商的搶手貨。1979年,在他32歲時,成為全世界作家中首屈一指的億萬富翁。今天,他的每部作品的版稅,均逾千萬美金之巨。斯蒂芬·金的作品,超越於傳統的恐怖小說。他不靠具體的意象來獲得恐怖效果,而是通過對事件氣氛的營造來震懾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