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福軍

哈爾濱市阿城區公安局副局長

劉福軍任阿城區公安局副局長兼交警大隊大隊長期間,從2016年1月開始,在區公安局大樓和交警大隊各設一間辦公室。截至2018年1月15日檢查時,劉福軍同時佔用兩間辦公室。

2018年6月,劉福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辦公用房責令騰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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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阿城區公安局副局長、交警大隊大隊長劉福軍違規配備使用辦公用房問題。劉福軍任阿城區公安局副局長兼交警大隊大隊長期間,從2016年1月開始,在區公安局大樓和交警大隊各設一間辦公室。截至2018年1月15日檢查時,劉福軍同時佔用兩間辦公室。2018年6月,劉福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辦公用房責令騰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