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教育局

宜昌市教育局

根據湖北省委辦公廳、湖北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宜昌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鄂辦文〔2009〕92號)和宜昌市委、宜昌市政府《關於印發〈宜昌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宜文〔2010〕1號)精神,設立宜昌市教育局,為宜昌市政府工作部門。

單位情況


宜昌市現有各級各類學校996所,在校學生57萬人,教職工總數4.2萬人。其中小學424所,在校學生17.8萬人;初中155所,在校學生12.1萬人;特殊教育學校10所,在校學生1180人;幼兒園325所,在園幼兒6.2萬人;普通高(完)中43所,在校學生7.5萬人;中職學校25所,在校學生6萬人;技工學校8所,在校學生1萬人;普通本科高校2所(三峽大學及三峽大學科技學院),在校學生3.1萬人;高職3所(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三峽電力職業學院、三峽旅遊職業技術學院),在校生1.5萬人;成人高等學校1所(宜昌廣播電視大學),在校生1.7萬人。
宜昌市教育系統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事業,實現了宜昌教育又好又快的發展。2008年,全市“零輟學”縣市區達到8個,小學適齡兒童入學率、鞏固率均達100%,初中適齡少年入學率達到99.9%,九年義務教育完成率達到98.9%。初中畢業生升入高中階段學校的比例連續第四年穩定在95%以上,普通高中招生規模保持大體相當,初步實現了全面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的目標。創建初見成效,全市農村寄宿制合格小學達到250所,標準化初中達到68所。連續7年開展主題鮮明、全員參與、實效突出的師德教育月活動,湧現出以全國師德楷模鄭琦等為代表的優秀教師群體。全面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考試評價制度改革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在全國產生積極反響。全市13個縣(縣級市、區)全部成為“規範教育收費示範縣市區”,成為全省第一個“規範教育收費示範縣”全覆蓋的城市。

單位榮譽

2020年11月,被授予“第六屆全國文明單位”稱號。
2020年11月,被湖北省委、省政府、省軍區評為擁軍優屬先進單位、擁政愛民先進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教育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有關教育的規範性文件。
(二)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文明創建工作;按照規定的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直屬單位的領導班子建設及幹部管理、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協調教育系統幹部培訓工作。
(三)負責全市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指導協調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
(四)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方案和管理辦法;監督全市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組織指導資助貧困家庭學生工作。
(五)負責義務教育的指導與協調,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督促檢查全市中等和初等教育各類學校辦學標準、教學基本要求的落實情況;組織審定中等和初等學校的地方課程教材;統籌和指導全市少數民族教育工作。
(六)統籌管理全市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民辦教育;負責全市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的設置、合併、撤銷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中等職業學校招生管理、學生學籍管理、畢業證書的審驗和發放工作;指導全市成人教育工作;聯繫高等院校;負責全市民辦教育學校與成人教育學校(機構)的審批和管理。
(七)主管全市教師工作;組織實施各級各類教師資格證書制度;統籌規劃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教師技術職務評審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八)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
(九)指導全市的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促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對縣(市、區)人民政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教育方針、政策的情況進行檢查、評估。
(十)統籌管理全市各類高等學歷教育的招生考試工作;參與擬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政策措施,指導大中專學校畢業生開展就業創業工作;承擔全市幹部繼續教育學歷學位審核認定工作。
(十一)檢查、指導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組織開展安全文明校園創建活動;協調有關職能部門開展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整治等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普法依法治理和維護穩定工作。
(十二)組織指導全市教育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外籍教師的有關管理工作。
(十三)指導、協調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後勤工作、電化教育、信息化建設以及教學儀器設備和圖書資料的裝備工作;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和發布;指導有關的教育學會、協會、基金會的工作。
(十四)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協調對語言文字規範和標準的監督檢查;指導推廣普通話和普通話的測試工作。
(十五)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重要政務、事務的綜合協調與督辦工作;負責文件制發、運轉和管理;負責局重要會議的會務組織工作;負責政務公開、建議提案、對外交流、新聞宣傳、教育信息、文書檔案、機要保密及局機關治安保衛、後勤服務、重要接待和各項保障工作;組織教育改革和發展重要問題調研;承擔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審核和局重要會議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歸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統對外交流與合作及對外宣傳工作;指導少先隊和學校共青團工作。
(二)計劃財務科
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指導全市學校布局調整;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管理;負責公辦普通中等學校的設置、合併、撤銷和更名的審核申報工作;管理直屬學校和單位基本建設投資;指導學校後勤管理工作;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與管理、學生資助的有關政策;負責全市中小學及幼兒園的收費管理工作;統計並監督全市教育經費投入情況和執行情況;擬訂市級財政教育事業費的預決算;參與教育專項事業費的分配及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利用外資發展教育項目的管理;承擔直屬單位國有資產及預算外資金的監督管理;負責直屬單位基建工程、財務收支和法定代表人的離任審計。
(三)基礎教育科
承擔全市基礎教育綜合管理工作;擬訂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發展的政策和措施,重點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實施素質教育;指導基礎教育教學管理與課程改革,規範基礎教育學校辦學行為;規劃地方課程建設工作,組織審定地方課程教材;指導中小學德育、校外教育和安全法制教育;指導少數民族基礎教育工作;指導中小學電化教育、圖書和教學儀器設備配備工作;指導全市民辦基礎教育工作。
(四)職業與成人教育科
承擔全市職業教育的統籌管理工作;擬訂中等職業教育的專業目錄和教學指導文件;擬訂教學評估標準並指導實施工作;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和教材建設;協調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培養培訓工作;審定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置;負責中等職業學校招生管理、學生學籍管理、畢業證書的審驗和發放工作;指導全市成人教育以及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聯繫高等院校;指導全市民辦中等職業教育工作。
(五)教師管理科(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承擔全市教師隊伍建設的指導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師資格制度的實施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負責指導、協調教師獎懲工作和中小學師德建設工作;負責特級教師的管理以及直屬單位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的推薦申報工作;指導全市中小學教師及校長的培訓工作;統籌規劃、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承擔局機關、直屬單位人事、機構編製等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語言文字工作法規和各項規範、標準;指導推廣普通話和普通話的測試工作。
(六)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科
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體育教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工作;擬訂學校有關體育、衛生、藝術教育的指導性文件;指導全市中小學生體育活動安全、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控;負責有關學生體育比賽、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交流活動;指導協調高中畢業生入伍預征工作;指導高中及以上學生軍事訓練工作。
(七)行政審批科(市教育督導辦公室)
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教育督導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度,擬訂全市教育督導的有關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對全市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進行組織、督導和評估,對下級人民政府及有關政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教育方針、政策的情況進行檢查、評估,推進素質教育的實施和教育目標的實現;組織對中等及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進行督導評估;組織開展全市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的監測;承擔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全市民辦教育學校與成人教育學校(機構)的審批和管理;按照一個窗口對外、一站式服務的要求,負責本機關行政審批事項的集中受理、全程協調服務和跟蹤督辦,對其中一般性的行政審批事項及 "即辦件"直接辦理審批手續。
(八)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
負責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的思想教育和就業指導、派遣等工作;參與擬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政策;開展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和服務;辦理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推薦及派遣手續;承擔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承擔全市幹部繼續教育學歷學位審核認定工作。
(九)政工科(直屬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文明創建工作;按照規定的幹部管理許可權,承擔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職務任免、政治理論培訓的具體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後備幹部培養考察、選拔任用工作;負責市委、局黨組管理幹部和局機關幹部職工年度考核、出國(境)政審等工作。
(十)校園綜合治理科
負責檢查、指導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督促學校加強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及應急管理工作,協助學校和有關部門依法妥善處理突發事件;組織學校開展安全文明校園創建活動;協調有關職能部門開展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整治等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普法依法治理和維護穩定工作。
紀檢監察、產業工會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
離退休幹部科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領導班子


局長:覃照
副局長:李偉、翟秀剛、王華利、黃赤蓉

人員編製


宜昌市教育局機關行政編製為36名(離退休幹部工作人員編製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副縣級督學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2名(含直屬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離退休幹部科科長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0名。

直屬單位


宜昌市招辦
宜昌市教科院
宜昌市技裝站
宜昌市職教室
宜昌市後勤辦
宜昌市特教中心
宜昌三峽藝術高中
宜昌一中
宜昌二中
宜昌七中
宜昌十三中
宜昌十八中
宜昌二十一中
宜昌夷陵中學
宜昌葛洲壩中學
宜昌外國語學校
宜昌特殊教育學校
宜昌機電工程學校
宜昌三峽中專
三峽旅遊職業技術學院
宜昌廣播電視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