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昌縣

吉昌縣

隋開徠皇十八年(598)改名吉昌縣,先後為耿州治 唐仍名吉昌縣,為慈州治。民國元年(1912)五月改為吉縣。

基本介紹


延興四年(474)於置定陽縣,因西河定陽胡人渡河居此,故名為定陽郡治。隋開皇十八年(598)改名吉昌縣,先後為耿州治、“汾州治。唐仍名吉昌縣,為慈州治。五代唐徠避李國昌諱,改名吉鄉縣,金仍名吉鄉縣,為吉州治。元至元二年(1265)併入吉州。明、清俱為吉州,屬平陽府。民國元年(1912)五月改為吉縣。即今山西吉縣城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