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資產

對企業盈利能力做出貢獻的資產

有效資產指企業中正在運營或雖未正在運營但具有潛在運營經營能力,並能對企業盈利能力做出貢獻、發揮作用的資產。

區分無形資產


1.企業價值評估中按照具體資產在企業中發揮的功效,劃分為有效資產和無效資產。
⑵無效資產
指企業中不能參與生產經營,不能對企業盈利能力做出貢獻的非經營性資產、閑置資產,以及雖然是經營性的資產,但在被評估企業已失去經營能力和獲利能力的資產的總稱。
注意:有效資產和無效資產的劃分及其定義都是特指的,僅僅在企業價值評估具體操作中使用,這些定義並不具有一般性。無效資產也可能有交換價值,可以單獨進行評估。
2.在界定企業價值評估一般範圍及有效資產與無效資產時,應注意以下四點:
⑴對於在評估時點產權不清的資產,應劃為“待定產權資產”,可以列入企業價值評估的一般範圍,但在具體操作時,應做特殊處理和說明,並需要在評估報告中披露。
⑵在產權清晰的基礎上,對企業的有效資產和無效資產進行區分。
在進行區分時應注意把握以下幾點:
①對企業有效資產的判斷,應以該資產對企業盈利能力形成的貢獻為基礎,不能背離這一原則;
②在有效資產的貢獻下形成的企業的盈利能力,應是企業的正常盈利能力,由於偶然因素而形成的短期盈利及相關資產,不能作為判斷企業盈利能力和劃分有效資產的依據;
③評估人員應對企業價值進行客觀揭示,如企業的出售方擬進行企業資產重組,則應以不影響企業盈利能力為前提。
⑶在企業價值評估中,對無效資產有兩種處理方式:
①將企業的無效資產單獨剝離出去,無效資產的價值不作為企業價值的組成部分,作為獨立的部分進行單獨處理,並在評估報告中予以披露;
②將企業的無效資產單獨剝離出去,用適合無效資產的評估方法將其進行單獨評估,並將評估值加總到企業價值評估的最終結果之中,並在評估報告中予以披露。
⑷如企業出售方擬通過“填平補齊”的方法對影響企業盈利能力的薄弱環節進行改進時,評估人員應著重判斷該改進對正確揭示企業盈利能力的影響。比如:工藝“瓶頸”和資金“瓶頸”等因素所導致的企業盈利能力的薄弱環節。

區分溢余資產


將企業價值評估中一般資產範圍內的具體資產按照其在企業中發揮的功能,劃分為有效資產和溢余資產。二者的合理區分是進行企業價值評估的重要前提。
1.企業價值評估中按照具體資產在企業中發揮的功效,劃分為有效資產和溢余資產
(1)有效資產
指企業中正在運營或雖未正在運營但企業需要的且有潛在運營經營能力,並能對企業盈利能力做出貢獻、發揮作用的資產。
(2)溢余資產
指企業中不能參與生產經營,不能對企業盈利能力做出貢獻的相對過剩及無效的資產。(如多餘的非經營性資產、閑置資產,以及雖然是經營性的資產,但在被評估企業已失去經營能力和獲利能力的資產)
2.劃分有效資產和溢余資產的意義
(1)有效資產是企業價值評估的基礎,溢余資產雖然也可能有交換價值,但溢余資產的交換價值與有效資產價值的決定因素、形成路徑是有差別的。
(2)正確界定與區分有效資產和溢余資產,將企業的有效資產作為運用各種評估途徑與方法評估企業價值的基本範圍或具體操作範圍,對溢余資產單獨進行評估或進行其他技術處理。
3.在界定企業價值評估一般範圍及有效資產與溢余資產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對於在評估時點產權不清的資產。
(2)在產權清晰的基礎上,對企業的有效資產和溢余資產進行區分。
(3)在企業價值評估中,對溢余資產有兩種處理方式:
①進行“資產剝離”,在運用多種評估途徑及其方法進行有效資產及其企業價值評估前,將企業的溢余資產單獨剝離出去,溢余資產的價值不作為企業價值的組成部分,作為獨立的部分進行單獨處理,並在評估報告中予以披露;
②在運用多種評估途徑及其方法進行有效資產及其企業價值評估前,將企業的溢余資產單獨剝離出去,用適合溢余資產的評估方法將其進行單獨評估,並將評估值加總到企業價值評估的最終結果之中,並在評估報告中予以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