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治

主治

主治是一個漢語辭彙,拼音是zhǔ zhì,意思是指藥物的主要療效。

簡介


● 英文名稱:Indication
● 學科來源:中醫藥學—方劑學

古籍摘選


● 次以氣味、主治、附方,著其體用。(《本草綱目·序》)

名詞解釋


● 適用某一藥物或療法的主要病症或特定情況。

百科解讀


● 主治,是對病因、病機與臨床表現的具體描述,基本要素有證候、脈象和舌象,也可包括病名。主治與病因、病機、癥狀、證候、佐證等具有廣泛而深刻的聯繫。

主治的發展過程

● 在歷代著名方書的記載中,方劑主治經歷了由簡單到完善再到簡潔的過程。
● 主治雛形始見於《黃帝內經》,從其13首方劑“某病以某葯治之”來看,其主治屬於對病、對症論治,不越癥狀的範疇。
● 東漢末年《傷寒論》引入了證候的概念,將辨證論治引入了主治。
● 唐代王燾的《外台秘要》中的主治以證候、癥狀、病因為主。
● 宋代《太平惠民和劑局方》的主治仍是以癥狀為主,加以病機、病因和佐證,其中佐證是辨證、辨病的主要依據,也是認識疾病及證候的線索。
● 金元《世醫得效方》記載的主治中開始將舌象作為方劑主治的佐證。
● 明代《醫方考》中主治的內容以癥狀為主,加以病因、病機的闡述,繼承了辨證論治,又融入了佐證。
● 清代《成方切用》的主治更為完善,包含了證候、病名、病因、病機和佐證。
● 現代公認的主治內容涵蓋了證候、癥狀、佐證、舌象、脈象等。

主治的範疇

● 主治所揭示的核心內容是證、症、病三者的有機聯繫,以上多種因素相互作用,共同指導方劑主治的臨床運用。
● 病因:是疾病、癥狀的原因,是病機的出發點,是影響證候的重要因素。
● 病機:是指致病機理,是對四診所悉材料進行理性分析,綜合患者病因、病位、病性、病勢等得出的結論。
● 證候:是在中醫學思想下最為重要的疾病內容,是病因、病機、癥狀的有機統一體。
● 癥狀:機體因發生疾病而表現出來的異常狀態,包括患者自身的各種異常感覺與醫者的感覺器官所感知的各種異常表現。
● 疾病:疾病發展總過程的概括。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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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陳龍,沈濤,張豐華,等。方劑主治的概念與範疇。現代中醫藥,2015,35(5):12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