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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安華
徐州市賈汪區水利局局長
劉安華,男,徐州市賈汪區水利局局長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組織、幹部人事、方面的工作。
崗位職責:主持全面工作,分管組織、幹部人事、財務審計和辦公室方面的工作;
1、黨員領導幹部應參考《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或《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中對本級領導幹部所負廉政責任的規定。
2、民主黨派或無黨派領導幹部和一般黨員幹部應填寫嚴格自律、管好配偶子女、自覺接受監督、對本單位(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適時提出工作意見、建議等內容
1、有住房一套。
2、除每月工資收入外,無其他收入。
一、自覺遵守《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等規定,不以權謀私。
二、認真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全面履行“一崗雙責”,抓好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管好自己,管好班子,帶好隊伍,以反腐倡廉的實際行動取信於民。
三、嚴格執行財物管理有關規定,不假公濟私、化公為私,不公款報銷、支付由個人支付的費用或非法佔有公共財物,不授意、指使、強令財務人員做假賬或設立帳外資金(小金庫)。
四、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凡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工作人招聘、幹部任免、人事調動、培訓項目計劃、軍轉安置、經費使用以及人事制度改革等重大事項和重要決策通過黨組班子集體研究決定,不搞“一言堂”。
五、廉潔奉公,不以權謀私,不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凡在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等有礙人事公平、公正和廉潔的事情上,堅決做到不插手、不干預、不打招呼、不批條子,依法行政,“陽光”運行。
六、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幹部選拔任用原則,不借選拔任用幹部之機謀取私利,不在幹部選拔任用中封官許願、任人唯親、營私舞弊或給跑官要官者提供任何便利條件,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七、提倡艱苦奮鬥、勤儉節約的工作作風,堅決反對講排場、比闊氣,不借過節、生日、婚喪嫁娶、喬遷新居、子女就學、職務升遷等事宜大操大辦、收錢斂財;不參加和放任任何形式的賭博、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動。
八、管好身邊工作人員及親屬,不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身邊工作人員及親友謀取利益;不參加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娛樂、健身、旅遊等活動;不收受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禮品饋贈等。
九、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慾之害、常懷律己之心,講黨性、重品行、做表率,樹立公僕意識、廉政意識、守法意識,形成“以廉為榮,以貪為恥”的精神境界。
我將自覺履行承諾,並按照有關規定,通過民主生活會、工作會或其它形式向黨組織和廣大職工報告承諾履行情況,真誠接受各方面的監督,如有違反,願接受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勤廉座右銘:希言自然,深耕索理,當勤精進,廉養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