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群眾藝術館

國家設立的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

柳州市群眾藝術館是國家設立的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擔負著組織策劃大型群眾文化活動、培訓輔導業餘文藝骨幹、輔導基層文化館(站)工作、開展群眾文藝創作、研究群眾文化理論、收集整理民族民間文化藝術的職能。

簡介


柳州市群眾藝術館,1950年1月,成立柳州市人民教育館。館址設於今公園路4號。1950年4月,市人民教育館改名為市人民文化館。8月,市人民文化館撤銷,分別成立第一、第二、第三人民文化館。1952年6月,市第三文化館撤銷。7月,第二人民文化館與市科學技術普及站合併。至1956年9月,館、站分設。1959年1月,增設市群眾藝術館。第一、第二文化館合併為市文化館。同年,市群眾藝術館撤銷,合併於市文化館。1967年,市文化館、博物館、圖書館並為聯合單位。

領導班子


覃廣周——廣西壯族自治區群眾藝術館館長
吳頡——廣西壯族自治區群眾藝術館黨總支部委員會副書記
蘇興周——廣西壯族自治區群眾藝術館黨總支部委員會副書記
孫紅兵——廣西壯族自治區群眾藝術館副館長
黃勇——廣西壯族自治區群眾藝術館副館長
梁曉犁——廣西壯族自治區群眾藝術館副館長

機構設置


辦公室
負責全館有關業務開展的組織、協調和實施管理的綜合性黨政合署職能部門。具體負責文秘工作,黨務、人事、勞資、老乾等管理工作,以及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部
負責財務收支預決算、資金管理、財務報銷、工資、退離休費、獎金和各類補貼的發放等財務工作。
後勤管理部
負責物資、器材、場地、服裝、燈光音響等固定資產的管理;負責後勤物業管理、安保衛生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實現保值增值。
音樂舞蹈部
負責指導、輔導、研究全區群眾音樂舞蹈,為群眾提供公共文化服務。發現、培養業餘音樂舞蹈創作、表演、理論骨幹,組織各類大、中型群眾音樂舞蹈活動,發動、組織群眾性音樂舞蹈創作並參加全國、全區性音樂舞蹈比賽,探討群眾音樂舞蹈工作規律,弘揚民族民間音樂舞蹈等任務。同時,負責對全區老年、少兒文化工作的組織及業務指導和輔導工作。
戲劇曲藝部
負責指導、輔導、研究全區群眾戲劇曲藝,為群眾提供公共文化服務。發現、培養業餘戲劇曲藝創作、表演、理論骨幹,組織各類大、中型群眾戲劇曲藝活動,發動、組織群眾性戲劇曲藝創作並參加全國、全區性戲劇曲藝比賽,探討群眾戲劇曲藝工作規律,弘揚民族民間戲劇曲藝等工作。
美術攝影部
負責策劃組織全區性美術攝影的展覽、創作、研討、交流活動;為群眾提供公共文化服務。培養、提高全區群眾美術攝影愛好者的品味,技藝水平;組織相關對口單位進行專業聯展,承辦美術、攝影展覽,交流切磋,提高我區群眾美術攝影水平和知名度;組織、推薦作品參加全國和省級展覽,組織廣大作者深入生活,創作有深度、有力度的美術和攝影作品。
調研編輯部
負責開展群眾文化基礎理論、應用理論研究,為群眾文化事業的發展提供理論支持;為領導業務決策提供信息資料;為群眾提供公共文化服務。組織群眾文化理論的研究、輔導、信息交流,培養理論隊伍;編輯、出版、發行群眾文化刊物;建立、健全群眾文化藝術及相關檔案;管理本館信息網路。
藝術創作生產部
負責藝術創作、生產和演出,為群眾提供藝術演出服務。創作排演優秀劇目參加全國全區各類展演和比賽。對各級文化館(站)業務骨幹和社會業餘文藝團隊骨幹進行業餘戲劇創作、表演、理論輔導培訓等。
專家工作室
負責攝影美術創作、音樂創作、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等。

活動開展


2016年3月2日,柳州市群眾藝術館開展公益培訓報名現場,700個成人類培訓名額在半小時內全部滿員。
2016年11月18日上午,柳州市群眾藝術館免費培訓基地在我校大學生活動中心正式掛牌並舉行了揭牌儀式。

傳承保護


2019年11月,《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名單》公布,柳州市群眾藝術館獲得“侗族大歌侗族木構建築營造技藝”項目保護單位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