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租合同

轉租合同

轉租合同是指在合同生效期內,甲方(出租方)和乙方(租用方)中還維繫著合同關係。但乙方因為其合同未到期,或者其他客觀原因而不能或不想繼續使用甲方的事物,在此情況乙方按原來與甲方簽訂的合同,再與丙方依據原來乙方與甲方簽訂合同進行合同的接續,這種情況屬於轉租合同。

基本內容


★轉租合同在社會上使用比較頻繁,這是因為原來甲、乙雙方的合同還在生效,乙方不能繼續租用甲方的事物而採取的一種轉租措施,這種辦法可以保證甲、乙雙方免受合同毀約后造成的經濟損失或信譽損失。轉租合同在社會上包含土地轉租、房屋轉租、櫃檯轉租、設備轉租、船隻轉租等多種情況。
★轉租合同的相關條款不得與原租賃合同違背,轉租期限需在原租賃合同期限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