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農田保護

基本農田保護

基本農田保護是指根據一定時期人口和國民經濟發展對農產品的需求,以及對建設用地的預測,而對長期不得佔用的耕地,依法實行保護的一項土地行政措施。基本農田保護的對象是: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準確定的糧、棉、油和名、優、特、新農產品生產基地;高產、穩產田和有良好的水利與水土保持設施的耕地以及經過治理;改造和正在實施改造計劃的中低產田;大中城市蔬菜生產基地;農業科研、教學試驗田;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農業生產基地。

簡介


學科:土地科學及管理
詞目:基本農田保護
英文:protection of prime farmland,prime croplandpreservation

相關信息


2012年10月11日,國土資源部召開加快推進高標準基本農田示範縣建設工動員部署視頻會議,要求加快建設500個高標準基本農田示範縣,“十二五”期間,在劃定的基本農田保護區範圍內,建成不少於2億畝集中連片、設施配套、高產穩產、生態良好、抗災能力強、與現代農業生產和經營方式相適應的高標準基本農田,確保完成全國4億畝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任務。
國土資源部副部長王世元指出,加快推進示範縣建設是切實加強耕地保護,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重大舉措。示範縣中有393個縣屬於國家確定的產糧大縣,建設好500個示範縣,預計可以新增200億斤以上的糧食產能,將為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奠定更加堅實的物質基礎。通過開展500個示範縣建設,建設一大批集中連片與現代農業生產和經營方式相適應的優質良田,將為發展現代農業提供重要支撐。同時,還將大幅度增加農民收入,有效拉動農村消費和投資需求,促進縣域經濟發展。
“十二五”後幾年,在總結116個基本農田保護示範區建設經驗的基礎上,要進一步擴大示範規模,把500個示範縣建設作為推進全國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和保護工作的主要抓手,進一步突顯示範引領作用。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資金保障,加大制度探索與創新力度。確保各項工作目標如期實現。
根據國土資源部的要求,500個示範縣在今年年底要全部完成土地整治規劃編製,同時查清基本農田情況,做到地類和面積準確,界址和權屬清楚。此外,要嚴格執行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標準,加強實施監管和管護。

目標任務


2016年8月4日,國土資源部、農業部聯合發布《關於全面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實行特殊保護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全面完成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加強特殊保護,作出部署。
《通知》明確了永久基本農田劃定的目標任務:按照“依法依規、規範劃定,統籌規劃、協調推進,保護優先、優化布局,優進劣出、提升質量,特殊保護、管住管好”五項原則,將《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2006~2020年)調整方案》確定的全國15.46億畝基本農田保護任務落實到用途管制分區,落實到圖斑地塊,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相結合,實現上圖入庫、落地到戶,確保劃足、划優、划實,實現定量、定質、定位、定責保護,划准、管住、建好、守牢永久基本農田。
《通知》明確,年底前,要先行完成各級永久基本農田劃定方案論證審核,落實各級土地利用規劃調整完善方案的報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