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願註冊原則,是指商標使用人可以根據需要自主決定對其使用的商標是否向商標主管機關申請註冊以獲得商標權的原則。依據我國《商標法》,對於絕大多數的商品來講,使用的商標是否註冊完全由商標使用人根據自身需要來決定。
.願註冊強制註冊言,即商標否商標申請註冊隨願,申請註冊,註冊。
.強制註冊指商標必須註冊,否則。
.願註冊符合商品濟展求,決鼓勵未註冊商標。《商標》五規,規必須註冊商標商品,必須申請
商標註冊。現在國家規定必須使用註冊商標的商品有:人用藥品和煙草製品兩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