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長

電廠生產崗位當值的第一責任人

電廠生產崗位,職責。

基本簡介


1、值長值班期間是所轄機組運行生產的指揮者,是當值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2、對當值各項運行操作、設備維護、生產指標的完成情況負全面責任。3、對自己發布的命令正確性負直接責任。4、對代表有關領導發布的一切生產指揮、操作命令的正確性負重要責任。5、對調度下達的各項操作命令的正確性負領導責任。6、對本值人員發生的人身設備責任事故負直接領導責任。7、對本人審核批准的電氣操作票、檢修工作票的票面正確性、安全措施的正確性、完整性負把關責任。8、值班期間有權代表生產副總經理依照調度命令行使對全廠生產的調度指揮。9、有權對各主值班員下達操作命令;緊急情況下可以直接向有關崗位人員下達操作命令,有權對所轄機組各項操作進行監護。10、所轄機組所有保證發供電的運行及備用的主要設備和公用系統均由值長統一管轄,未經值長許可,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主要設備運行狀態和運行方式。11、當運行設備發生故障和異常情況,有權指揮運行人員和檢修人員趕到現場進行事故處理,有權調度設備所屬單位的有關領導立即趕到現場進行搶修。12、值班期間有權制止違章指揮,對違章作業人員有權停止其工作,並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13、有權對於運行操作和事故處理中的功、過人員,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獎懲意見。14、有權檢查各運行崗位規範化值班情況。15、有權審核批准電氣操作票和設備檢修工作票及其延期事宜,有權按規定批准無票的臨時性或緊急情況下的檢修工作。16、有權調動生產車輛承擔生產中的緊急任務或特殊任務。17、發生火災、火警情況時有權調動消防人員和消防車輛進行撲救,主管部門應立即執行。18、值班人員發生工傷或危急重病時,有權調動醫務人員和救護車輛趕到現場進行救護。19、值內人員因病假、事假和補休假在一天以內的,在不影響生產的情況下值長有權批准。20、值長在當班期間如有事需外出,應彙報發電部領導,徵得同意方可離開。因工作需要短時離開控制室時需通知主值班員說明自己的去向,在值長離開控制室時,值內工作暫由值長指定主值班員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