蕃人公學校
蕃人公學校
蕃人公學校是指1905年起,台灣日據時期原住民兒童義務教育學校。“蕃人”一詞是日本人解釋“居住於未開墾蕃地”台灣人的稱呼,此名稱於1936年由“高砂族”(高砂為台灣的異稱)替代。 1941年,蕃人公學校連同其餘公學校改製為國民學校。二次世界大戰後的1945年,國民學校改製為國民小學。
蕃人公學校
1898年9月根據此規則,台灣南部恆春的“恆春國語傳習所”特地於豬朥束(今恆春里德)設置恆春國語傳習所豬朥束分教場。此為台灣第一所原住民小學。不久,當時部分位於“蕃地”附近的國語傳習所亦隨後分別在原住民部落設置數所國語傳習所分教場。
1898年8月16日廢國語傳習所,另行設立同樣性質的公學校,併發布“台灣公立公學校規則”、“台灣公立公學校官制”與“公學校令”。不過當時,原住民所念的分教所通常未達設置公學校的標準,只能升格為“國語傳習所”。例如豬朥束分教場升格為豬朥束國語傳習所。
1899年“台灣總督府”再以訓令27號規定“蕃人子弟”進入公學校之規定,此為限制原住民義務教育的法源。1905年日本總督府發布名為“蕃人子弟就學之公學校教育規程”的訓令32號,明令廢止原有存在的“蕃人”國語傳習所,改名為“蕃人公學校”。例如豬朥束國語傳習所改制的蚊蟀蕃人公學校,就是台灣第一所蕃人公學校。
蚊蟀公學校就是今位於恆春的“滿洲國小”,國小校園還留存有一塊當時前人所立的“高砂族教育發祥地紀念碑”供人憑弔。
1905年,連同改制的國語傳習所,供原住民研習的“蕃人公學校”共有20所。當時除了特殊的蕃童教育所之外,所有“蕃童”教育就獨立於教育體系,全部納入此“蕃人公學校”。
蕃人公學校與六年制的公學校不同,基本上的學制是四年。根據1914年的蕃人公學校規則,,該學制還可因地制宜,設立3年制的蕃人公學校學制。而在學習科目方面,蕃人公學校主要有國語、算術與修身三科目。另視情況可加設農業、手工與唱歌。
1922年將蕃人公學校更名為公學校前,蕃人公學校共有30所,學童4700人。
蕃人公學校
日本總督府於原住民教育上,投入較中國清朝更多的心力。原因雖不免是為了統治治理上的方便,但比起消極的驅逐與設置隘線,長期來看是有效率多。也因此,日據時期的原住民日語普及率是比漢語高很多。1945年國民政府統治台灣后的一段時間內,日文或日語仍是原住民區域較普遍的文字與第二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