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旅遊局

省政府直屬機構

根據《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河南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豫文〔2009〕18號),設立河南省旅遊局,為省政府直屬機構。

2017年11月17日,獲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稱號。

基本職責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南省旅遊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製規定的通知
各省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河南省旅遊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製規定》已經省政府批准,現予印發。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九年四月十六日
河南省旅遊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製規定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組織和指導旅遊設施定點工作的職責。
(三)加強旅遊的綜合協調和應急救援職責。

主要職責

(一)統籌協調全省旅遊業發展,擬訂全省旅遊發展戰略、政策、規劃,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監督實施。指導全省旅遊工作。
(二)制定全省國內旅遊、入境旅遊和出境旅遊的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組織全省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旅遊市場的開發工作。負責全省重大旅遊活動的組織與實施。指導我省駐外旅遊辦事機構的業務工作。
(三)組織全省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開發和相關保護工作。指導全省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的規劃開發,引導休閑度假。監測全省旅遊經濟運行情況,負責旅遊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協調和指導全省假日旅遊和紅色旅遊工作。
(四)承擔規範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規範全省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負責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指導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
(五)負責全省國際旅遊業務旅行社、外資旅行社及境外國際旅行社分支機構的申報、管理工作。負責國內旅遊業務旅行社的審批、管理工作。組織擬訂旅遊區、旅遊設施、旅遊服務、旅遊產品等方面的標準並組織實施。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旅遊交通、文化娛樂工作。
(六)推動全省旅遊國際交流與合作,承擔與國際旅遊組織合作的相關事務。落實國家赴港澳台旅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赴港澳台旅遊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省對港澳台旅遊市場推廣工作。
(七)制定並組織實施旅遊人才規劃,組織、指導全省旅遊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實施旅遊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八)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旅遊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處)。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和新聞宣傳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直屬單位的財務審計監督;承擔全省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工作,指導旅遊應急救援工作;擬訂全省假日旅遊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人事處(機關黨委)。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製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組織、指導全省旅遊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省旅遊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的實施工作。協調推動全省旅遊就業;負責旅遊人才交流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三)政策法規處。研究擬訂全省旅遊發展政策,起草旅遊業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研究全省旅遊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全省旅遊體制改革工作;負責旅遊行業執法監督和行政複議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旅遊統計工作;負責機關電子政務及網站管理工作。
(四)旅遊促進處。擬訂全省國際、國內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省旅遊的整體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組織開展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和線路的宣傳推廣工作;負責旅遊市場調研工作;負責日常旅遊外事工作。
(五)對外旅遊合作處(港澳台旅遊事務處)。負責國際區域旅遊組織的日常工作;承擔國際旅遊合作項目;推動全省國際旅遊交流與合作;擬訂港澳台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負責對港澳台旅遊市場推廣工作;按規定承擔赴港澳台旅遊的有關事務;指導我省駐外旅遊辦事機構的業務工作。
(六)規劃發展處。擬訂全省旅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省旅遊資源普查工作;負責旅遊景區、景點旅遊設施和服務標準的實施工作;承擔紅色旅遊有關工作;負責國家、省下達的旅遊業發展資金的投資立項審批和旅遊項目管理工作;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和線路的規劃、開發和保護;引導旅遊業社會投資。
(七)監督管理處。監督管理旅遊服務質量和市場秩序,指導全省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承擔旅遊標準的實施等有關工作;擬訂全省各類旅遊景區、景點、度假區及旅遊住宿、旅行社、車船的旅遊設施和服務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省國際旅遊業務旅行社的申報和國內旅行社的審批、管理工作;指導全省旅遊保險工作;指導全省旅遊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

人員編製

省旅遊局機關行政編製為5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處級領導職數8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11名。

其他事項

(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製事項另行規定。
(二)所屬國有企業(除金融投資類外)移交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管。

附則

本規定由河南省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河南省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領導成員


局黨組書記、局長:姜繼鼎
主持全面工作
局黨組成員、巡視員:張鳳有
分管辦公室、人事教育處、機關黨委、人才服務中心,負責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履行分管處室、單位全面從嚴治黨責任。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李延慶
分管規劃發展處、黃河小浪底旅遊管理局、機關服務中心、旅遊協會,負責省旅遊服務中心運營,履行分管處室、單位全面從嚴治黨責任。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朱建偉
分管監督管理處、政策法規處、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信息中心,履行分管處室、單位全面從嚴治黨責任。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周耀霞
分管對外旅遊合作處、旅遊促進處、嵩山少林寺武術館,負責旅遊援疆、豫京及豫滬等合作交流工作,履行分管處室、單位全面從嚴治黨責任。
副巡視員:張建州
分管綜合協調處,履行分管處室全面從嚴治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