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甘肅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甘肅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是國家質檢總局設在甘肅省主管全省出入境檢驗檢疫垂直管理的正廳級行政執法機構,由原甘肅進出口商品檢驗局、蘭州動植物檢疫局和蘭州衛生檢疫局合併組建,於1999年8月正式掛牌成立。目前,在平涼、天水、酒泉設有3個分支局。全省系統共有幹部職工170人,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佔90%以上,獲碩士、博士學位的有75人。
甘肅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擔負甘肅省出入境動植物檢疫、進出口商品檢驗鑒定、國境衛生除害處理、國際旅行衛生保健以及認證認可等工作,多年來忠實地履行國家涉外經濟監管和行政執法的重要職責,始終堅持依法施檢、嚴格 把關,加強對甘肅地區出入境衛生檢疫、動植物檢疫、進出口商品檢驗、鑒定和監管,扎紮實實組織開展衛生註冊、進口安全質量許可和與進出口有關的質量認證認可工作,履行捍衛國家利益、維護人民健康、保障工農業生產和生態環境安全、促進對外經濟貿易發展的重要職責,為促進甘肅地方開放型經濟的發展作出了突出的貢獻。
(一)貫徹執行出入境衛生檢疫、動植物檢疫和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實施細則、辦法及工作規
程,負責所轄區區域的出入境檢驗檢疫、鑒定、認證和監督管理等行政執法工作。
(二)負責實施出入境衛生檢疫、傳染病監測和衛生監督,負責口岸傳染病的預防與控制工作,負責出入境人員的預
防接種和傳染病監測體檢的管理工作。
(三)負責實施出入境動植物及其產品和其他檢疫物的檢驗檢疫與監督管理,負責動植物疫情監測、調查等工作,辦
理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授權的動植物檢疫審批,實施動植物疫情的緊急預防措施。
(四)負責實施進出口商品(含食品)的法定檢驗和監督管理,負責實施一般包裝和出口危險品貨物檢驗,負責進出
口商品鑒定管理工作,負責實施外商投資財產鑒定,辦理進出口商品復驗工作。
(五)負責實施對進出口食品、動植物及其產品等的生產(養殖、種植)、加工和存放等單位的衛生、檢疫註冊,負
責實施進出口產品、體系認證和實驗室認可、人員註冊等工作,並監督管理。
(六)負責實施國家實行進口許可制度的民用商品的入境驗證,負責出口、轉口商品的有關出境驗證。
(七)負責實施出入境交通運載工具和集裝箱及容器的衛生監督、檢疫監督和有關的適載檢驗、鑒定,負責出入境交
通運載工具、集裝箱、包裝物及鋪墊材料和貨物的衛生除害處理的管理工作。
(八)負責執行國家、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簽署的有關檢疫、檢驗的國際協議、協定和議定書
等,負責技術性貿易壁壘協定和檢疫協議的實施工作。
(九)負責簽發出入境檢驗檢疫證單和標識、封識,並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出口商品普惠制原產地證和一般原產地證
的簽證工作。
(十)負責所轄區區域的出入境檢驗檢疫業務統計,調查和收集國外傳染病疫情、動植物疫情和國際貿易商品質量狀
況,提供有關信息。
(十一)負責對所轄區域內各類涉外檢驗檢疫、鑒定和認證機構(包括中外合資、合作機構)以及衛生除害處理機構
的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出入境檢驗檢疫科技、標準化和信息化工作,負責有關的國際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三)負責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外事、財務、基建、物資管理、紀檢監察、審計、精神文明建設與思想政治工
作。
(十四)承辦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