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代表大會制

職工代表大會制

職工代表大會制,中國全民所有制企業中職工群眾參加企業管理,監督企業行政並進行自我教育的基本制度。1956年中國共產黨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提出后,在中國企業中逐步推行。

相關規定


1986年發布的《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條例》,對其職權和組織制度等作了規定。代表大會閉幕期間,企業的工會即為常設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