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台胞證

台灣居民往來大陸所持有的證件

電子台胞證:即卡式《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是台灣地區居民往來大陸地區所持有的旅行證件

發行時間


2015年7月1日,公安部1日在福州召開新聞通氣會,通報電子台胞證試點啟用工作。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負責人表示,7月6日起,福建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和經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委託的港澳地區辦證服務單位開始受理電子台胞證的申請,同時停止受理現行本式台胞證申請。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局長鄭百崗說,為進一步便利台灣同胞來往大陸,提高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簽發和查驗效率,增強證件防偽性能,公安部決定試點簽發2015版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簡稱電子台胞證)。
2015年7月1日,大陸對台灣同胞免簽注政策正式實施,台胞持有效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台胞證)即可經開放口岸來往大陸並在大陸停居留,無需辦理簽注。
2015年7月6日10點,大陸首張卡式2015版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簡稱“電子台胞證”)於福州市民服務中心出入境窗口正式簽發。2位台胞將新版電子台胞證收入囊中,這一電子台胞證將更加方便他們往來兩岸。
電子台胞證啟用后,仍在有效期內的現行本式通行證可以繼續使用,持證人可以向試點單位申請換髮電子台胞證,且收費標準仍舊不變。

設計原理


證件介紹
證件介紹
電子台胞證參照電子卡式旅行證件的國際標準設計製作,根據修訂后的《中國公民往來台灣地區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電子台胞證取消了簽注區,同時對登記項目和可視信息進行了精簡和優化。
電子台胞證內嵌安全智能晶元,可以由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統自動查驗對比,並採用數字安全防偽技術等多項安全防偽措施,防偽性能明顯提升。證件列印有符合國際標準的機讀碼,電子台胞證繼續沿用“一人一號,終身不變”的編製規則,使用8位個人終身號,曾經申領過5年有效台胞證的台灣居民換領電子台胞證后證件號碼不變,電子台胞證收費標準不變。
2015版電子台胞證最明顯的變化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採用了卡式證件的形式,大小與信用卡相當,攜帶使用更為方便。二是取消了簽注區,進一步落實了取消台胞簽注政策規定。三是可以自助通關,為台胞節省了時間與金錢。

啟用時間


2015年9月15日,公安部發布公告,決定啟用2015版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簡稱電子台胞證),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自9月21日起開始受理電子台胞證的申請,同時停止簽發現行本式台胞證。
2015年9月21日起,在大陸的台灣居民可向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補發、換髮5年有效電子台胞證,包括持一次有效台胞證入境的台灣居民。
根據修改後的《中國公民往來台灣地區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台灣居民來往大陸無需辦理簽注。仍然有效的本式台胞證可以繼續使用,持證人也可申請換髮電子台胞證。
持有台胞證的台灣居民向邊檢機關申請自助通關信息備案后即可自助通關,此前已備案的換領電子台胞證后可繼續經自助通道通行。
此外,未持有效出入境證件直抵口岸的台灣居民可在設有辦證機構的口岸申請辦理一次有效台胞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