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戀型人格障礙

一種常被誤解的複雜人格障礙

自戀型人格障礙是一種常被誤解的複雜人格障礙,基本特徵是對自我價值感的誇大。自相矛盾的是,在這種自大之下,自戀者往往長期體驗著一種脆弱的低自尊,只是由於自戀者的自大總是無處不在,使我們更傾向於將其非人化看待。根據DSM-4的定義,在社區樣本中(美國),自戀型人格障礙的患病率為0%-6.2%.在被診斷為自戀型人格障礙的個體中,50%-75%是男性。

概念介紹


在實際中,他們稍不如意,就又體會到自我無價值感。他們幻想自己很有成就,自己擁有權力、聰明和美貌,遇到比他們更成功的人就產生強烈嫉妒心。他們的自尊很脆弱,過分關心別人的評價,要求別人持續的注意和讚美;對批評則感到內心的憤怒和羞辱,但外表以冷淡和無動於衷的反應來掩飾。他們不能理解別人的細微感情,缺乏將心比心的共感性,因此人際關係常出現問題。這種人常有特權感,期望自己能夠得到特殊的待遇,其友誼多是從利益出發的。
自戀型人格障礙患者常有普遍性的人際關係;他們的抑鬱情緒、人際困難或不切實際的目標可能影響工作。但另一方面,他們對功利的追逐也可能使他們獲得較高的工作成就。

表現特徵


對自戀型人格障礙的診斷,目前尚無完全一致的標準。一般認為其特徵主要如下:
1.對批評的反應是憤怒、羞愧或感到恥辱(儘管不一定當即表露出來)。
2.喜歡指使他人,要他人為自己服務。
3.過分自高自大,對自己的才能誇大其辭,希望受人特別關注。
4.堅信他關注的問題是世上獨有的,不能被某些特殊的人物了解。
5.對無限的成功、權力、榮譽、美麗或理想愛情有非份的幻想。
6.認為自己應享有他人沒有的特權。
7.渴望持久的關注與讚美。
8.缺乏同情心。
9.有很強的嫉妒心。
10.親密關係困難,(婚姻關係,親子關係等)。
只要出現其中的五項,即可診斷為自戀型人格。

病症成因


關於自戀性人格障礙的成因,經典精神分析理論的解釋是這樣的:患者無法把自己本能的心理力量投注到外界的某一客體上,該力量滯留在內部,便形成了自戀。現代客體關係理論認為,自戀性人格障礙者的特點是“以自我為客體”,通俗地說,就是“你我不分、他我不分”。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是,患者在早年的經歷中體驗過人際關係上的創傷,如與父母長期分離、父母關係不和或者父母對其態度過於粗暴或過於溺愛等等。有這樣一些經歷,使得患者覺得自己愛自己才是安全的、理所應當的。
在科胡特看來,可以追溯到童年的嬰兒時期,按照客體關係理論家馬勒等的研究,這一障礙大約形成於一歲半到三歲之間。科胡特認為,每一個個體在其嬰兒期都是有自體自大、誇大傾向的,例如嬰兒稍稍不得到滿足就會大哭等等,在嬰兒的心理世界中,他或她是全能的上帝。當這一上帝由於被養育者(自體客體)所滿足時,則獲得快樂。如果不滿足,則因為自己的全能感遭受挫折無法實現而暴怒。這一不被滿足的情況其實是在嬰兒養育中經常偶然發生的,但如果養育嬰兒者是長期的如此對待嬰兒的,也就是說嬰兒是長期無法得到誇大的自體自戀滿足的。不能與內部期待配對成功,則嬰兒將失望於外在,大腦則據實際情況放棄這一正常的養育被養育的循環迴路構成,而以自體幻想性循環迴路來替代補償這一自戀之需要。這樣的幻想往往是阻礙了自體了解正常自戀的現實性,而超出常人所能接受的範圍而形成自己獨有和過分的自戀,於是就會有以上自戀性人格障礙的類似誇大性格的表現。
同時養育者如果是情緒經常有問題的,則早期也同時會把自己的自戀失敗的暴怒反映出來,而在與嬰兒的互動中之間內化到嬰兒的心理信息處理系統中,成為嬰兒今後無意識判斷人際關係的某些基礎感情。所以在英國客體關係學家溫尼科特著名的錄像實驗中,一個快樂的嬰兒由於和一位表現抑鬱的母親一直在一起一個多小時,這嬰兒的臉也變得和母親一樣抑鬱了。這就是科胡特所提及的著名觀點:轉變的內化作用。長期如此,則對於嬰兒成人時候的人際感情能力直接產生影響。這也就是影響了嬰兒今後發展中的內部期待的基礎。

判斷標準


自戀性人格多形成於成年的早期,在臨床上符合下列五條就可診斷為自戀性人格。
1.對自身有無所不能的感覺。他們作了一點成績后總認為自己的就是最優秀的。
2.他們沉迷在無窮的成功,權力,才氣,美麗的愛情幻想中。
3.他們相信自己是獨一無二的,他們認為自己有高貴的血統,他們認為自己的這些獨一無二的“能力”只有少部分高地位的人才能理解。
4.對讚美成癮,聽不進反面的話。
5.有特權者的感覺。他們無緣故地期待著他人對自己應該有特殊的照顧。他們不顧他人的利益,只顧“只要我快樂”,是人際關係的冒險者。他們認為“任何人都得圍著我轉”,在人群里稍有一些“冷落”就會敵視他人。
6.缺乏共情的能力。這似乎是幾乎所有自戀性人格障礙者的共性。他們看起來有些時候挺理解人,但他們無法做到真正意義上平等的互動關係。他們可能嘴上最多的是平等,但實際的表現就是“對別人是馬克思主義的要求,對自己是自由主義”。
7.常常嫉妒他人和相信他人嫉妒自己。
8.表現一種高傲自大的行為或態度。

差異


自戀型人格在許多方面與癔症型人格的表現相似,如情感戲劇化,有時還喜歡性挑逗等。二者的不同之處在於,癔症型人格的人性格外向、熱情,而自戀型人格的人性格內向、冷漠。

治療方法


解除自我中心觀
自戀型人格的最主要特徵是自我中心,而人生中最為自我中心的階段是嬰兒時期。由此可見,自戀型人格障礙患者的行為實際上退化到了嬰兒期。朱迪斯·維爾斯特在他的《必要的喪失》一書中說到:“一個迷戀於搖籃的人不願喪失童年,也就不能適應成人的世界”。因此,要治療自戀型人格,必須了解那些嬰兒化的行為。你可把自己認為討人厭嫌的人格特徵和別人對你的批評羅列下來,看看有多少嬰兒期的成份。例如:
①渴望持久的關注與讚美,一旦不被注意便採用偏激的行為。
②喜歡指使別人,把自己看成太上皇。
③對別人的好東西垂涎欲滴,對別人的成功無比嫉妒。
通過回憶自己的童年,你可發現以上人格特點在童年便有其原型。例如:
①總是渴望父母關注與讚美,每當父母忽視這一點時,便耍無賴、搗蛋或做些異想天開的動作以吸引父母的注意。
②童年時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父母是僕人。
③總想佔有一切,別的小朋友有的,自己也想有。
明白了自己的行為是童年幼稚行為的翻版后,你便要時常告誡自己:
①我必須努力工作,以取得成績來吸引別人的關注與讚美。
②我不再是兒童了,許多事都要自己動手去做。
③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好東西,我要爭取我應得到的,但不嫉妒別人應得的。
還可以請一位和你親近的人作為你的監督者,一旦你出現自我中心的行為,便給予警告和提示,督促你及時改正。通過這些努力,自我中心觀是會慢慢消除的。
學會愛別人
對於自戀型的人來說,光拋棄自我中心觀念還不夠,還必須學會去愛別人,唯有如此才能真正體會到放棄自我中心觀是一種明智的選擇,因為你要獲得愛首先必須付出愛。弗洛姆在他的《愛的藝術》一書中闡述了這樣的觀點:幼兒的愛遵循“我愛因為我被愛”的原則;成熟的愛遵循“我被愛因為我愛”的原則;不成熟的愛認為“我愛你因為我需要你”;成熟的愛認為“我需要你因為我愛你”。維爾斯特認為,通過愛。我們可以超越人生。自戀型的愛就像是幼兒的愛,不成熟的愛,因此,要努力加以改正。
生活中最簡單的愛的行為便是關心別人,尤其是當別人需要你幫助的時候。當別人生病後及時送上一份問候,病人會真誠地感激你;當別人在經濟上有困難時,你力所能及地解囊相助,便自然會得到別人的尊敬。只要你在生活中多一份對他人的愛心,你的自戀症便會自然減輕。
自戀人格障礙在最新的研究中多採用自體和客體精神分析去研究和治療。

性格評價


他們是完全生活在“自己”里的人,他們無法真正理解身邊人,他們眼裡的任何事物都與“自己緊緊地聯繫在一起”。外在的一切都與自己有關係。
a.潛意識裡將外在的客體當做一個從屬於自己的個體,當做自己身份的一部分。這種人際關係表現為嚴重的自我界限混亂或沒有自我界限。
b.無所不能、他們把很多事情過分理想化,並自認為無所不能。
c.對讚美的無限需求是就是通過他人的讚美來證實自己是無所不能的。
d.共情缺乏。這是喪失了一種與他人“同甘共苦”的現象。他們即便理解一些人,這種理解和體驗他人是他人當作自己或自己的一部分。總之他們永遠離不開自己“想問題或體驗問題”。他們對他人的讚美其實就是通過客體當作自己來滿足自己的自戀。

注意事項


自戀性人格障礙患者情緒變得“忽冷忽熱”。身邊人不太好理解他們的熱從何來他們的冷又是從何來。這些都是他們與外在事物(客體)沒有界限的表現,自戀性人格障礙者的突出特點就是外在的一切事物都是指向自己。
他們對一切事物漠不關心,除了自己。所以他們敵視外界,但他們的自我認可又總想從外界得到認可。所以他們的行動很有破壞性作用。
一個客觀事實是:所有的正常愛的關係中都有自戀的因素。這裡有一些程度問題。正常人的愛的關係與自戀人愛的關係的區別就是:正常人在愛的時候雖也有把自己理想投射到對方身上、但能意識到對方是一個獨立的個體,有不同於自己的慾望與需要。正常人在投射的同時知道自己和他人的區別。
自戀人的內心似乎在說:我不愛自己誰愛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