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爾伯特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政府機關

杜爾伯特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是杜爾伯特蒙古族自治縣政府機關。

現任領導


朱學良為杜爾伯特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縣長。
徐永勝、蘇本慶、藺宇、田偉、張顯玉、何穎、王東福為杜爾伯特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主要職能


(一)負責縣政府及以縣政府名義召開的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負責縣政府領導重要活動和以縣政府名義舉辦的重大活動的組織工作;負責縣政府重要情況通報、彙報和縣政府領導同志的講話、報告等文字起草、綜合工作。
(二)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研究縣政府各直屬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農林牧漁場請示縣政府的事項並提出審核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審批。根據縣政府領導的指示,對需要研究落實事項進行協調並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決定。
(三)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保密工作和印信、檔案管理工作。
(四)根據縣政府領導的指示,對縣政府部門之間、鄉鎮場之間及部門與鄉鎮場之間出現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決定。
(五)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農林牧漁場對縣政府決定事項、縣政府領導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負責縣政府工作範圍內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
(六)做好行政事務工作,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上傳下達重要情況,督促落實縣政府領導指示。
(七)圍繞縣政府重點工作和縣政府領導的批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負責為縣政府提供決策參考信息。
(八)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縣範圍內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政務信息的搜集、整理、編髮工作;負責管理政務公開,推進政務信息資源共享整合與應用協同。
(九)負責全縣外事工作,做好涉外活動的協調工作。
(十)負責縣政府大型活動的組織安排工作。
(十一)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政府辦公室設立6個內設機構,級格均為正股級。
(一)調研室
負責綜合全縣各方面工作情況;負責縣政府重要情況通報、彙報和縣政府主要領導、分管常務工作領導的講話、報告等文字材料起草工作;負責組織起草縣政府半年和全年工作總結及工作計劃安排;圍繞縣政府總體工作部署,開展全縣經濟運行、社會發展情況調查研究,為縣政府決策提出建議;負責全縣政府系統調研成果編報審定、評審交流運用及督促檢查;協調有關股室共同搞好各鄉鎮場和縣政府各直屬單位文秘、調查研究工作的檢查指導。
(二)綜合信息組
負責縣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黨組會議、辦公會議以及縣政府召開的有關會議的籌備和會務工作;負責協調有關股對縣政府召開的各類會議的會場布置、會議簽到和其它會務工作;負責相關縣領導講話、彙報等文字材料起草工作。負責收集整理縣內外重要決策信息,建立和完善信息網路,保證信息傳遞暢通;搜集、整理、報送政務信息,及時、準確反映經濟社會動態,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負責縣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及縣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監督檢查各鄉鎮場、各社區、縣直各部門信息公開工作開展情況。負責全縣涉外工作的協調工作,貫徹外事工作方針、政策,執行外事紀律;負責縣內出國團組人員的審核和有關手續的辦理工作。
(三)督辦檢查室
負責上級文件、指示、重要工作部署和要求督辦情況的催辦檢查,及時報送結果或工作執行情況;負責縣政府確定的大事、實事工作項目進展情況的督辦檢查;負責縣政府黨組會議、全體會議、常務會議、辦公會議以及其它專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檢查;負責縣政府年度工作計劃及重要工作部署中需要督辦落實事項的督辦檢查;負責領導批示的文件、信函和各種材料及交辦事項的督辦和檢查;負責編髮《督查通知》、《督辦通報》,反映各項工作進度和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及亟需解決的問題。
(四)文電股
負責縣政府和辦公室收文(電)的登記、分發、批辦、傳閱立卷、歸檔;負責縣政府和辦公室文件及其它文稿的登記、打字、印刷、裝訂、分發、立卷、歸檔;負責文件的清繳、銷毀、文書檔案的管理和利用工作;負責縣政府及辦公室的印信管理;負責縣政府各類會議的通知工作;協調有關股共同做好各鄉鎮場和縣政府各直屬單位文秘工作的檢查指導;負責辦公室的保密工作。
(五)行政股
負責行政機關事務管理工作,供水、供電、供暖等設施設備的維護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務用車調配、駕駛員管理;負責機關衛生、綠化、美化、亮化;負責縣政府召開會議的後勤服務保障工作;負責機關值班值宿安排和安全保衛工作。
(六)財務股
負責維護財經紀律,執行財務制度,做好機關財務管理;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和管理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製、勞動工資等工作。

事業單位


電子政務中心隸屬於縣政府辦公室,主要職能: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電子政務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和規劃方案,研究擬定、推進落實全縣電子政務工作規劃計劃。負責電子政務中心內部辦公事務、行政後勤、日常運轉和管理。負責電子政務中心召開會議的組織、會務工作以及會議決定事項的督查、落實、反饋。負責電子政務中心接收文件和材料的登記、閱辦、轉辦、督辦和反饋;負責發出文件的審核、發送、送印、歸檔。負責對各鄉鎮場、各部門電子政務工作的業務指導和培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