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氏總祠

郴州市級文物保護單位之一

汝城建縣始於東晉穆帝昇平二年(公元358年),至今已有1650年悠久歷史。歷代先民們在這塊神奇的土地上,辛勤勞作,繁衍生息,在創造了豐富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同時,也留下了眾多的文物古迹,古祠堂文化就是其中一朵耀眼的奇葩。目前,汝城縣還保留有近700多座古祠堂,也是目前保留最完整的古建築。

建設背景


2003年,因“建造時代早、建築風格獨特、工藝精美、數量眾多、規模宏大”,被專家組譽為“湖南古祠第一”。2006年中科院院士、湖南省政協副主席姚守拙帶考察組到汝城縣進行文物調研時,欣然為汝城題寫了“古祠堂之鄉”。在這700多座古祠堂中,有一座祠堂一芳獨秀,顯示出別樣的風采,以其體量最大、氣勢最宏偉,引起人們的特別關注,這就是朱氏總祠,亦稱老大禮堂。

歷史沿革


朱氏總祠位於城關鎮新井村上黃門,始建於民國三十五年(1946年),民國三十七年(1948年)解放前夕完成第一期工程(二期工程一直未啟動)。1949年以後,由於縣裡沒有大型的活動場所,縣革命委員會經常在此召開會議、培訓骨幹、召開公審大會、放映電影及進行文藝演出,於是將朱氏總祠門額用石灰抹平,改為人民大禮堂。1966年文革期間,曾作為造反派組織的總部,門額被噴為“忠”字和向日葵。1973年改為食品加工廠。90年代中期,租賃給私人成為了米業加工廠。2002年春節,因小孩燃放煙花爆竹不慎將八角樓燒毀。2007年被公布為郴州市級文物保護單位。
朱氏總祠
朱氏總祠

建築特色


朱氏總祠座北朝南,磚木結構,東西寬58.2米,南北長49.8米,佔地面積5895平方米,建築面積2898.36平方米,整座祠堂由三棟建築構成,前後左右有走廊連接,幾十條拱門富有西方特色,看過去既氣派又浪漫。
中棟建築為朱氏總祠的正廳,門樓宏偉巍峨,富麗堂皇。三條拱門,正間拱門高且寬,其上為二層八角樓,重檐攢尖頂覆魚鱗瓦,上做葫蘆寶頂,檐角飛翹,如飛鳥展翅。門樓兩側各開甬道,甬道拱門精巧,拱門上也是二層樓閣,左鍾右鼓,均為單檐攢尖頂,四檐飛揚。立柱用巨條青石砌成多節立柱式,柱頭為塔尖形。正廳內寬大敞亮,建築面積有近千平方米,可容納數千人,是族人聚會議事的地方。
正廳兩邊各有一棟廂房,是住宿辦公的場所。廂房為二層樓,大屋頂,三坡三脊,面闊三間,進深一進,建築面積891平方米。每層樓前後左右都出廊,上下各開五條拱門,共計二十條。在第五拱門柱側嵌一長方形的青條轉角石,上面雕刻著龍鳳呈祥圖案,石龍龍鱗清晰,石鳳嬌小玲瓏。

價值意義


作為汝城縣珍貴的物質文化遺產,朱氏總祠具有很高的歷史、藝術、科學價值。
1、歷史價值。朱氏總祠是民國歷史的見證者,是那段歷史的重要載體。1912年??1949年期間,汝城興建了大批的民國建築,有國民黨縣黨部、警察專署、縣議會大樓以及私人公館,經過百年風雨,基本上都被拆毀消失了,惟有朱氏總祠倖存於世。它作為當時的重要活動場所,是重大事件的發生地,見證了汝城風起雲湧、波瀾壯闊的歷史變遷。
2、藝術價值。朱氏總祠是由中南三省十八個縣市朱氏族人樂捐,著名鄉紳朱揚榮、朱雄萬主持興建的,為中西合璧式祠堂建築。中式的祠堂、八角樓與歐式風格的鼓樓、鐘樓和拱門融為一體;青磚磨得四角分明,凹線勾縫細膩筆直,木刻石雕栩栩如生;八角樓矗立在大門正上方,左鐘樓右鼓樓相互映襯,傳統建築風格的廂房緊依兩側,二十五條拱門引人注目。其風格獨特、工藝精湛、規模宏大、氣勢磅礴,為南方數省市之少見,是汝城建築文化的一大特色,在汝城建築史上佔有重要的一席之地,代表了當時的政治、經濟、文化、建築水平。
3、科學價值。朱氏總祠是社會文明發展的體現。汝城雖是偏僻山區,但不閉封自守,在現代文明的衝擊中,吸收新鮮事物和先進技術的能力很強。朱氏總祠既保持了傳統的建築結構,又採納了當時較為時尚的西式建築風格,貫穿中西,因其單體建築面積大、祠頂跨度大、建築難度在當時條件下已很大,經汝城及周邊縣之能工巧匠克服種種困難而建成,是汝城縣最優秀的近現代建築,是朱氏族人及汝城人民勤勞智慧的結晶。

保護措施


損毀及原因

由於自然和人為等因素,目前朱氏總祠的保護現狀日趨嚴峻,不容樂觀。究其根本,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自然損毀原因。因年久失修,朱氏總祠自然損毀嚴重。牆體局部拆裂,瓦件碎裂脫落,梁櫞檁條腐朽,樓板千瘡百孔,門窗欄桿歪斜。周圍衛生環境較差,污水四處流瀉,蚊蟲螳螂遍地,垃圾雜物成堆,臭氣熏天。
2、人為損毀原因。因為看管不利,導致朱氏總祠內立柱、月梁、雀替等木構件被人為的拆掉,精美的彩繪被抹掉,威嚴的數尊菩薩雕像被砸掉,建築結構也被改變,成為了一覽無餘的大廠房。90年代中期,私人米業加工廠在此落戶,機聲隆隆,塵土飛揚,瓦溝堵塞,到處漏水。2002年春節,因燃放煙花將八角樓燒毀,面目全非。現殘存的部分,傾倒大半,已搖搖欲墜。周邊布滿亂搭亂建的違章建築,使其原有的環境風貌遭到破壞。
3、管理體制不順。朱氏總祠在解放時,收繳成為國有。1973年前,做為全縣重大集會、活動場所。之後,划給縣食品廠做為廠房使用。90年代中至今,屬商業局及其演變的商業行管辦管轄,租賃辦碾米廠。產權單位無力無積極性保護修繕,朱氏人員有積極性捐款修繕,又涉及產權問題難以處理。特別是就全縣而言,此類原政府徵收、沒收的物產眾多,產權及管理問題較為敏感,處置不妥將引發連鎖反應,故維修遲遲不能進行。
4、政府投入資金維修難度很大。該縣屬國家級貧困縣,要拿出幾十上百萬資金維修十分困難,僅憑縣、市級文物保護經費投入維修更是力不從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