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就業

虛假就業

虛假就業,就業率作假。

現象


所謂“虛假就業”,就是大學生明明沒有落實工作單位,也沒有和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或勞動合同,但是卻在學校的要求之下,通過各種方式在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上加蓋用人單位的公章,以此來證明該名學生已經實現了就業。有些學校甚至不惜將此和學生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掛鉤,要求學生拿就業協議換畢業證書。而一些一時無法落實工作的大學生,也只能通過各種手段弄虛作假,以前還發生過大學生虛構用人單位,私刻公章的事情。

官方文件


教育部辦公廳2016年6月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再次強調各地各高校要抓緊建立健全有就業意願尚未就業畢業生統計機制,以精準統計為基礎,重點摸清有就業意願尚未就業畢業生狀況。各高校不準以任何方式強迫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或勞動合同,不準將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發放與畢業生簽約掛鉤。
《通知》指出,各個高校不準以任何方式強迫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或勞動合同,不準將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發放與畢業生簽約掛鉤。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視畢業生權益保護,進一步加強法制教育,提高維權意識,堅決制止就業欺詐行為,幫助畢業生識別虛假或欺詐就業信息,防範招聘陷阱,保護自身權益。
2020年6月17日以來,教育部啟動開展2020屆高校畢業生就業統計核查工作,印發《關於嚴格核查2020屆高校畢業生就業數據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地各高校嚴格落實“四不準”規定,即:不準以任何方式強迫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不準將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優秀畢業生證書發放與畢業生簽約掛鉤,不準以戶檔託管為由勸說畢業生簽訂虛假就業協議,不準將畢業生頂崗實習、見習證明材料作為就業證明材料。

措施


教育部採取系列措施,嚴格核查就業數據,糾正就業統計違規行為。
一是開通畢業生本人核驗渠道,2020屆高校畢業生可登錄“學信網”,在“畢業去向查詢反饋”欄中,對本人畢業去向信息進行核實。
二是指導地方和高校開展自查,嚴格審核每位畢業生的就業材料,重點核實靈活就業等相關數據,有關紙質或電子材料在校級就業部門存檔備查。
三是開通舉報電話(010-68352281)和郵箱([email protected]),及時回應畢業生關切,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四是委託第三方機構開展核查,採取向畢業生本人、用人單位核實等多種方式對存疑信息逐條核實、逐一反饋。
五是嚴肅查處並追究責任,要求各地各高校對弄虛作假等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嚴肅處理並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