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國

邦國

中國古代進入文明社會以後的政治實體的演進應更規範地表述為:邦國――王國――帝國三個階段和三種形態,中國古代最早的國家(或可稱為初始國家)是小國寡民式的邦國,邦國的進一步發展是王國,王國以後,通過專制主義的中央集權走向了帝國。

發展歷史


邦國較史前的“分層社會”(也有人稱之為“酋邦”,筆者稱之為“中心聚落階段”),其最顯著的區別是強制性權力機構的出現,而邦國與王國的區別則在於有無王權的存在。
王權是邦國中強制性的權力經過一個發展過程后,進一步集中的體現,只有王權的出現才使得權力系統真正呈金字塔式結構。在王國中,君王位於權力的頂點,王與臣下的差別是結構性的、制度化的,根據夏商周諸王朝的情況看,這種王權還是在家族或宗族的範圍內世襲的。由於王權的世襲性、結構性和制度化,才形成了王朝或王權的“正統”意識和“正統”觀。對於這種中原王朝和王權正統觀的起源、歷史作用、春秋戰國時期它對諸侯國的影響,都是很值得研究的。

考古發現


我國最早的邦國出現在夏代之前,相當於考古學上的龍山時代。龍山時代在各地出現大量的城址,根據近來對山西省襄汾縣陶寺遺址和河南新密市古城寨的龍山文化城址的發掘,在城內發現有不止一處的宮殿宗廟之類的大型夯土建築基址,特別是陶寺遺址,不但發現有大規模的城址、城內成片的大型夯土建築基址,而且還有大量的能說明貧富分化、等級、階層存在的墓葬材料,以及朱書陶文、小件銅器、龍盤、鼉鼓、特磬、玉鉞等。
我們知道,一個龐大的城垣,需要大規模地組織調動大量的勞動力,經過較長時間的勞動才能營建而成;而城垣之內宮殿宗廟之類的大型房屋建築,也需要動員眾多的人力物力之資源,這一切都顯示出在其背後有完善的社會協調和支配機制來為其保障和運營,也就說,龍山時代的城址及其城內的大型建築並不是為該地域內整個聚落群的人口居住所修建,它是為貴族中的上層及其附屬人口的居住所營建,但卻有權調動和支配整個聚落群的勞動力,顯然這種支配力具有某種程度的強制色彩。這種帶有強制性的權力與當時社會劃分為階層或等級相結合所構成的社會形態,是不同於史前的“分層社會”或被稱為“酋邦”的社會形態的,依據筆者關於國家形成的兩個標誌的劃分――階層、等級或階級的存在和強制性權力機構的設立,龍山時代已進入邦國類型的國家社會。

龍山時期


在黃河和長江流域出現的是一批而非一個,它們散處各地,呈現出邦國林立的格局。
這就是史書中所說的堯舜時期“萬國”的情形。萬國萬邦之萬,只是極言其多,不必實指,但當時眾多族落與小國錯綜雜處,分立各地,應為實際狀態。這種狀態與中國文明起源的多元性和多中心是聯繫在一起的,而文明起源的多中心又是與中國史前文化的多樣性相聯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