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是指企業由於資金不足,或因資金周轉暫時困難,或為了減少投資風險,藉助於租賃公司或其他金融機構的資金而租入的固定資產。在租賃期內,按實質重於形式原則,視同自有固定資產進行管理。
屬於資產的一種,所有權不屬於企業,但是企業實質上獲得了該資產所提供的主要經濟利益,同時承擔了與資產有關的風險。
融資租入固定資產(Fixed assets acquired under finance leases)是指承租人通過融資租賃的方式租入固定資產。
承租人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時,應當在租賃開始日,將該租賃資產原賬麵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相比中的較低者,作為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將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款的入賬價值;並將兩者的差額記錄為未確認融資費用。
但是,如果該項租賃資產占企業資產總額的比例不大,承租人在租賃開始日,可按最低租賃付款額記錄租入固定資產和長期應付款。承租人在計算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時,如果知道出租人的租賃內含利率,應當採用出租人的租賃內含利率作為折現率;否則,應當採用租賃合同規定的利率作為折現率。如果出租人的租賃內含利率和租賃合同規定的利率均無法知曉,則應當採用同期銀行貸款利率作為折現率。
“租賃資產原賬麵價值”,是指在租賃開始日,出租人所記錄的該項租賃資產的賬麵價值(即:該項租賃資產的賬面餘額扣除為該項資產所計提的各項備抵項目后的金額)。
所謂“比例不大”,是指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總額小於承租人資產總額的30%(包括30%)。
所謂“租賃內含利率”,是指在租賃開始日,使最低租賃收款額的現值與未擔保余值的現值之和等於租賃資產原賬麵價值的折現率。
企業採用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由於在租賃期里承租企業實質上獲得了該資產所提供的主要經濟利益,同時承擔了與資產有關的風險。因此承租企業應企業實質上獲得了該資產所提供的主要經濟利益,同時承擔了與資產有關的風險,同時確認相應的負債,並且要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為了區別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和企業其他自有固定資產,企業應對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單獨設立“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明細科目核算,新《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中規定:在租賃開始日,承租人應當將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兩者較低者作為租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將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款的入賬價值,其差額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承租人在租賃談判和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可歸屬於租賃項目的手續費、律師費、印花稅等初始直接費用,應當計入租入資產價值,而不是確認為當期費用。《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中規定:購買固定資產的價格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固定資產的成本以購買價格的現值為基礎確定。實際支付的價格與購買價格之間的差額,除應予資本化的以外,應當在信用期間內計入當期損益。
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應當在租賃開始日,按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原賬麵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入賬價值,借記“在建工程”或“固定資產”科目,按最低租賃付款額,貸記“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在租賃開始日,按最低租賃付款額入賬的企業,應按最低租賃付款額,借記“固定資產”等科目,貸記“長期應付款”科目。
按期支付融資租賃費時,借記“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租賃期滿,如合同規定將設備所有權轉歸承租企業,應當進行轉賬,將固定資產從“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明細科目轉入有關明細科目。
[例1]某企業採用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生產設備一台,按照租賃合同的規定雙方確定的租賃資產公允價值為2000萬元,租賃期限為五年,最低租賃付款額為2400萬元。
借:在建工程 2000
未確認融資費用 400
貸: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2400
企業支付了生產設備的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計30萬元:
借:在建工程 30
貸:銀行存款 30
[例2]該企業在採用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生產設備時,支付手續費、公證費、印花稅等各項費用為50萬元。
借:在建工程 50
貸:銀行存款 50
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安裝調試完工後投入使用時: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2080
貸:在建工程 2080
根據規定,未確認的融資費用應當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進行合理分攤,每年分攤的金額為80萬,每年分攤時的會計處理如下:
借:財務費用 80
貸:未確認融資費用 80
如按租賃合同規定:租金應於每年年初支付,每年支付租金480萬元,在支付租金時的會計處理如下:
借: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480
貸:銀行存款 480
在實際融資合同中一般同時規定:在租賃期間內,由於中國人民銀行上調(下降)金融機構貸款基準利率,將按上調(下降)幅度相應調整租金。
[例3]如在租賃期內的第4年初,中國人民銀行上調金融機構貸款利率,假定經計算后,則每年需20萬元,第4、5年應分別支付租金為500萬元。
借:財務費用 20
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480
貸:銀行存款 500
假定該設備預計使用年限為10年,在不考慮凈殘值的情況,採用直線法計提折舊,每年計提的固定資產折舊為208萬元:
借:製造費用 208
貸:累計折舊 208
5年融資租賃期限屆滿后,企業應將固定資產從“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科目轉入“固定資產”科目:
借:固定資產 2080
貸: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2080
租賃按其性質和形式的不同可分為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兩種。融資租賃,是指在實質上轉移了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主要風險和報酬的一種租賃。經營租賃,是指融資租賃以外的另一種租賃。
融資租賃與經營租賃相比,其特點和區別主要體現在:
(1)租期較長(一般達到租賃資產使用年限);
(2)租約一般不能取消;
(3)支付的租金包括了設備的價款、租賃費和借款利息等;
(4)租賃期滿,承租人有優先選擇廉價購買租賃資產的權利。也就是說,在融資租賃的方式下,與租賃資產有關的主要風險和報酬已由出租人轉歸承租人。
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企業採用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儘管從法律形式上資產的所有權在租賃期間仍然屬於出租方,但由於資產租賃期基本上包括了資產有效使用年限,承租企業實質上獲得了租賃資產所提供的主要經濟利益,同時承擔與資產有關的風險。因此企業應將融資租入資產作為一項固定資產計價入賬,同時確認相應的負債,並計提固定資產的折舊。
[例]某企業採用融資租賃方式租人生產線一條,按租賃協議確定的租賃價款為1000000元,另外支付運雜費、途中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200000元(包括租期結束購買該生產線應付的價款)。按租賃協議規定,租賃價款分五年於每年年初支付,該生產線的折舊年限為5年,採用直線法計提折舊(不考慮凈殘值),租賃期滿,該生產線轉歸承租企業擁有。該企業融資租賃資產佔全部資產總額的5%。有關會計處理如下:
①租入生產線
借:在建工程 1000000
貸: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1000000
借:在建工程 200000
貸:銀行存款 200000
②資產交付使用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1200000
貸:在建工程 1200000
③每期(分5期)支付融資租賃費時
借: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200000
貸:銀行存款 200000
④計提折舊
借:製造費用 240000
貸:累計折舊 240000
⑤租賃期滿,資產產權轉入企業
借:固定資產——生產經營用固定資產 1200000
貸: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1200000
在租賃談判和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承租人發生的、可直接歸屬於租賃項目的初始直接費用,如印花稅、傭金、律師費、差旅費等,應當計入租入資產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