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選論
優選論
strainstrain ivers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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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選論(Optimality Theory)是一種音系學理論。
90年代初生成音系學研究者提出了優選論(Prince & Smolensky, 1993)。後來這個理論被借鑒運用到生成句法領域(Grimshaw & Samek-Lodovici, 1995, 1998; Samek-Lodovici, 1996; Grimshaw, 1997; Barbosa et.al., 1998; Aissen, 1999)。
輸入(input)指生成擴展映像(extended projection)的因素(Samek-Lodovici, 1996; Grimshaw, 1997)。簡單地講,它包括實詞性中心詞(lexical head)、中心詞的論元結構(argument structure)和充當其論元的成分。其它因素,如時態,我們暫不討論。
衍生模(GENerator)的功能是按照X’理論,用輸入的成分生成擴展映像。每個擴展映像都是一個候選項(candidate),與其它候選項相互競爭優選項(optimal candidate)的地位。
評選模(EVALuation)由若干個制約條件(constraints)組成。制約條件反映相關規則(rules and principles),但與傳統意義上的規則有重大的區別。傳統的規則都是絕對的,不可違反的;而制約條件則是可違反的。制約條件的重要性也不相等,按重要性由高至低形成一個等級序列(constraint hierarchy)。評選模用制約條件和其等級序列對候選項進行篩選。違反制約條件數目最少、所違反制約條件在等級序列中排列較低的候選項即為優選項,這個優選項就是輸出的內容。Grimshaw (1997)把優選論的核心歸納為以下4點:
1)制約條件是普遍的(universal)。
2)制約條件可以違反。
3)不同語法是制約條件的不同排列的結果。
4)優選項是合句法的,其它的都不合句法。
優選論的新意在於,判斷一個句子結構是否合句法,並不孤立地看一個候選項是否符合所有規則,而是把候選項進行對比,最好地滿足制約條件的候選項才是合句法的。並且,優選項不一定要滿足所有的制約條件。Speas(1997)分析了原則與參數理論(Principles and Parameters theory)中十二個主要的所謂不可違反原則,指出每一個‘不可違反原則’都無法解釋為什幺某些語言現象雖然違反相關的原則卻又合乎人們的語感的問題,因此每個原則不得不附加說明,解釋例外現象。Speas(1997)還分析了喬姆斯基的最新句法理論,最簡方案(Minimalist Program),指出‘可違反性’在‘經濟原則(Principle of Economy)’中已明白無誤地體現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