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

改善農村教育體系的培養計劃

教育部決定從2010年開始,進一步擴大“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以下簡稱:“碩師計劃”)規模,並與“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結合實施。

培養目標


為縣鎮及以下農村學校培養具有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的骨幹教師,提高農村教師學歷水平和整體素質。改善農村教育體系,提高農村教育進度。實現教育一體,讓農村孩子能上學,得到教育!

培養方式


從具有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資格的高校中,選拔部分優秀應屆普通本科畢業生,錄取為“碩師計劃”研究生,並與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簽約聘為編製內正式教師。在縣鎮及以下農村學校任教,服務期三年,並在職學習研究生課程。第四年,到培養學校脫產集中學習一年,畢業時獲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教育碩士專業學位證書
各地要將實施“碩師計劃”與“特崗計劃”緊密結合。可採取如下兩種方式:
一是錄取為“碩師計劃”研究生可同時應聘為特崗教師。聘為特崗教師的,先到設崗縣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任教服務三年,並在職學習研究生課程。第四年,到培養學校脫產集中學習一年,畢業時獲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 和教育碩士專業學位證書。
二是根據《教育部 財政部 人事部 中央編辦關於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教師[2006]2號)精神,對於具備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學歷、三年聘期內年度(或績效)考核至少一年優秀並繼續留在當 地學校任教的表現突出特崗教師,經任教學校和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考核推薦,培養學校單獨考核,符合培養要求 的可推薦免試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報名條件


(一)政治思想素質好,熱愛教育工作;
(二)2010年應屆普通本科畢業生,且畢業時獲得學士學位
(三)志願到縣鎮及以下農村學校任教,具備教師資格條件;
(四)本科所學專業:思想政治教育、漢語言文學、漢語言、歷史學、英語、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物理學、應用物理學、化學、應用化學生物科學生物技術地理科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教育技術學、音樂學、美術學、體育教育等相關專業。

推薦學校


本省(區、市)內能夠開展推薦免試研究生工作的高等學校;經教育部批准開展“碩師計劃”專項推薦免試工作的高等學校。

培養學校


本省(區、市)內具有教育碩士專業學位培養資格的高等學校。

農村學校名單


縣及以下農村學校名單
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公布。

選拔時間程序


選拔時間:2009年10月—10月25日。
(一)本人申請
學生持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在學校規定時間內到指定部門領取並填寫《2010年“碩師計劃”研究生登記表》。填表時注意事項:
1.只能填報指定的培養學校;
2.填寫登記表則表明本人志願到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縣及以下農村學校任教。
(二)學校推薦
推薦學校在資格審查的基礎上,對學生歷年學習成績,學習能力、創新精神、研究能力和特長等方面進行考查,並考慮農村學校對學生所學專業的要求,在限定的名額內擇優推薦。
被推薦的學生名單在本校網站和公眾場所張榜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未經過公示的學生,推薦結果無效。
(三)網上報名及現場確認
10月25日前,經學校推薦並被省級招辦確認的“碩師計劃”研究生進行網上報名,11 月10日—14日到省級招辦指定報考點進行現場確認。
(四)簽約和錄取
2009年10月25日之前,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用人學校與“碩師計劃”研究生的供需見面會,按照正式教師或特崗教師錄用程序進行考核和面試,簽訂《教師聘用合同》。
培養學校對推薦簽約的學生進行複試(含面試),確定錄取名單,並在《2010年”碩師計劃”研究生登記表》培養學校意見欄內簽署錄取意見。若未被簽約錄取的,可於10月25日—31日重新填報統考志願。

任教及培養


(一)到農村學校任教
2010年8月份前“碩師計劃”研究生按有關規定到農村學校辦理報到手續,將戶籍及人事檔案等落在任教學校所在縣。《2010年”碩師計劃”研究生登記表》放入人事檔案。
(二)到培養學校學習
“碩師計劃”研究生於2013年9月到培養學校報到並進行為期一年的在校學習。
繼續留在當地任教的“碩師計劃”研究生,不轉戶口、檔案。其他“碩師計劃”研究生,戶口、檔案轉至培養學校。
學生報到時需持《2010年”碩師計劃”研究生登記表》,在登記表中要由任教學校簽署任教滿3學年、年度考核合格的考核意見。任教不滿3年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有關政策規定


(一)“碩師計劃”研究生自2010年8月到農村學校報到后,在三年服務期內,按照在職教師相關政策待遇執行。其中聘為特崗教師的“碩師計劃”研究生,在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任教三年期間,執行國家統一的工資制度和標準;其他津貼補貼由各地根據當地同等條件公辦教師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補助水平綜合確定。
三年服務期滿后與當地教育部門續簽教師聘用合同的“碩師計劃”研究生,脫產學習一年的相關待遇,按照在職教師脫產學習的規定執行。
(二)“碩師計劃”研究生自2013年9月至2014年7月在培養學校學習。學習期間免繳學費,住宿等費用按照在校研究生繳費辦法執行。
(三)符合《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條件要求的“碩師計劃”研究生,實施相應的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

相關政策


碩師計劃”“特崗計劃”結合實施政策
據介紹,結合實施方案包括,錄取為“碩師計劃”研究生可同時應聘為特崗教師。“碩師計劃”研究生,在縣鎮及以下農村學校任教,服務期3年,並在職學習研究生課程。第4年,到培養學校脫產集中學習1年,畢業時獲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教育碩士專業學位證書。聘為特崗教師的,先到設崗縣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任教服務3年,並在職學習研究生課程。第4年,到培養學校脫產集中學習一年,畢業時獲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教育碩士專業學位證書。
此外,根據《教育部財政部人事部中央編辦關於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精神,對於具備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學歷、三年聘期內年度(或績效)考核至少一年優秀並繼續留在當地學校任教的表現突出特崗教師,經任教學校和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考核推薦,培養學校單獨考核,符合培養要求的可推薦免試在職攻讀教育碩士。

開展現狀


“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自2004年實施以來,取得了積極成效,為農村學校培養了一批骨幹教師。教育部相關負責人介紹說,實施“碩師計劃”,是通過推薦免試攻讀教育碩士、“特崗計劃”等政策導向,鼓勵和吸引優秀大學畢業生服務農村教育事業的重要途徑;是通過教育碩士培養,為立志長期從教的教師專業發展創造條件的有效辦法;是創新教師培養模式,造就大批高層次高素質的骨幹教師的重要舉措。實施“碩師計劃”對於加強農村教師隊伍建設,提高農村教育質量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