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利娟

原河北保定依棉集團董事長

汪利娟,女,滿族,1964年7月出生於天津,祖籍河北遵化縣,中共黨員,工商管理碩士,高級工程師,曾任河北保定依棉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黨委書記。

汪利娟於1987年進入保定一棉工作,歷任技術處副處長、廠長助理,之後汪利娟進入保定依棉集團任職。

2011年1月21日,汪利娟因犯合同詐騙罪、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罪被河北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

人物經歷


早年經歷

1999年—2001年,汪利娟在中歐國際工商學院修工商管理碩士。

工作經歷

汪利娟正面照
汪利娟正面照
1987年2月,汪利娟任保定一棉技術處副處長。
1993年6月,汪利娟任保定一棉廠長助理。
1996年1月,汪利娟任保定依棉集團董事長兼總經理。
1997年1月,汪利娟任保定依棉黨委書。

榮譽成就


所獲榮譽

時間獎項頒獎機構
2000年全國勞動模範黨中央、國務院
1999年河北省勞動模範河北省政府
1998年保定市勞動模範保定市政府

社會活動


社會職務

汪利娟任河北省紡織行業協會常務副會長。
汪利娟任河北省女企業家協會副會長。
汪利娟任河北省企業家協會常務理事。
汪利娟任第九、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人物事件


汪利娟庭審現場照片
汪利娟庭審現場照片
2011年1月21日,汪利娟等被告人犯罪案依法公開宣判,經審理查明,2003年初,被告人朱之霖、汪利娟、馬小林、程健合謀,虛構“香港亞紡企業有限公司”是“中策集團”子公司的事實,向有關部門提供虛假的資信證明,最終以“香港亞紡企業有限公司”的名義收購了“依棉集團”,騙取巨額資產。被告人汪利娟還實施了貪污、挪用公款、濫用職權、失職等犯罪行為。
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汪利娟犯合同詐騙罪、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