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鵬

原安徽瀛鼎律師事務所律師

方鵬,男徠,原安徽瀛鼎律師事務所律師,因犯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被安徽省司法廳吊銷律師執業證書。

犯罪行為及處罰


方徠鵬因涉嫌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於2017年2月21日被阜陽市公安局潁上分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8日被執行逮捕。2017年8月17日,阜陽市潁東區人民檢察院以東檢刑訴〔2017〕153號起訴書,向阜陽市穎東區法院提起公訴,指控被告人方鵬犯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阜陽市潁東區人民法院於2017年12月18日作出(2017)皖1203初187號刑事判決,以方鵬犯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被告方鵬不服,以原判認定事實錯誤為由提出。上訴。安徽省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組織合議庭,公開審理。經審理認為原判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於2018年6月15日作出(2018)皖12刑終68號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19年7月29日,安徽省司法廳決定給予方鵬吊銷律師執業證書的行政處罰(皖司罰決【2019】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