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市農業局

臨沂市農業局

根據省委、省政府批准的《臨沂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魯廳字〔2009〕45 號)和《中共臨沂市委臨沂市人民政府關於臨沂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臨發〔2010〕4 號),設立臨沂市農業委員會,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涉農的財稅、價格、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措施,提出農業產業保護的政策建議;推進農業依法行政。
(二)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負責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
(三)指導農產品生產,組織實施扶持和促進農業生產發 展的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提出農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建議;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綜合開發有關項目。
(四)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組織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政策建議和主要農產品的進出口建議;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
(五)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責任;組織擬訂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提出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的建議;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和農業環境監測;擬訂農業地方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有關農業檢驗檢測機構的考核工作;依法實施符合農產品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
(六)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農業生產資料國家標準;指導、協調全市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依法實施農作物種子(種苗)、農藥、肥料、農用膜、食用菌種、蠶種的許可和監督管理。
(七)承擔農業防災減災的責任;監測、發布農業災情;協調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農業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和農業植物防疫檢疫工作;參與擬訂全市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組織實施政策性農業保險。
(八)收集、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開展有關農業統計工作,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指導農業信息服務。
(九)制定全市農業科研、農技推廣的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組織引進農業先進技術,組織實施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應用技術研究、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開展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承擔農民科技培訓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負責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的相關工作;指導農業教育有關工作。
(十一)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業生態環境、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依法負責有關野生植物的監督管理工作;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依法管理耕地質量;運用工程設施、農藝、農機、生物等措施發展節水農業。
(十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生態農業建設規劃;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和農業農村節能減排;承擔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的有關工作;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等的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十三)承辦農業涉外事務;參與擬訂農業對外開放政策措施和外向型農業發展規劃,指導農業外向型經濟發展;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援外項目。
(十四)指導國有農業良(原)種場的改革與管理;組織協調全市農民體育工作。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鞠艷峰黨委書記、局長
主持全面工作。
鞠成祥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人事科、機關黨委、離退休幹部科、政策法規科、科技教育科、農廣校、農業綜合執法支隊、創新團隊管理辦公室、工會、共青團、婦工委。聯繫農科院、職業農民學院。負責12345市民服務熱線。負責分管單位的農業扶貧、安全和黨風廉政建設。
彭殿義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辦公室、農研科、財務科、經管科、發展規劃科、經管辦(信訪辦)、招商辦。負責新聞發言工作。聯繫指導櫻桃創新團隊。負責分管單位的農業扶貧、安全和黨風廉政建設。
段倫才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市場信息科、種植業管理科、生態農業科、種子站、農技中心、葯檢所、禁燒辦,行業扶貧,種植業結構調整辦公室、種苗產業。負責12316三農信息服務熱線。聯繫指導茶創新團隊。負責分管單位的農業扶貧、安全和黨風廉政建設。
呂敬軍黨委委員、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辦公室(基地品牌辦公室)主任
主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辦公室(基地品牌辦公室)工作。分管環保站、檢測中心,協管老乾工作。聯繫指導草莓創新團隊。負責單位的農業扶貧、安全和黨風廉政建設。
范開業黨委委員、果茶中心主任
主持果茶中心工作。分管農技站、蔬菜辦,協管行業扶貧。聯繫指導蘋果創新團隊。負責單位的農業扶貧、安全和黨風廉政建設。
朱志軍副調研員
分管植保站,協管機關黨委。聯繫指導葡萄創新團隊。負責分管單位的農業扶貧、安全和黨風廉政建設。
高建生副調研員
分管土肥站,協管種植業科。聯繫指導番茄創新團隊。負責分管單位的農業扶貧、安全和黨風廉政建設。
臧德厚副調研員
分管產業化和對外合作辦公室(農產品加工辦公室),協管經管科、經管辦。負責分管單位的農業扶貧、安全和黨風廉政建設。
宋中東農科院黨委委員、副院長
協管招商引智辦、農產品加工辦。聯繫指導小麥創新團隊。協管單位的安全和黨風廉政建設。
賀淑杉種子站站長
主持種子站工作。協管種苗產業。聯繫指導花生創新團隊。負責單位的安全和黨風廉政建設。
張謙農技中心主任
主持農技中心工作。協管辦公室、財務科、招商引智辦。聯繫指導玉米創新團隊。負責單位的安全和黨風廉政建設。
孫志智農廣校校長
主持農廣校工作。協管科技教育工作。聯繫指導桃創新團隊。負責單位的安全和黨風廉政建設。
懷德良農廣校支部書記
主持農廣校黨支部工作。協管秸稈禁燒辦,發展規劃科,鄉村振興工作。聯繫指導雜糧創新團隊。協管單位的安全和黨風廉政建設。
丁立斌經管辦(信訪辦)主任
主持經管辦(信訪辦)工作。協管經管科。聯繫指導食用菌創新團隊。負責單位的安全和黨風廉政建設。
高臻總經濟師、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辦公室(基地品牌辦公室)副主任
主持工會、婦工委工作。協管農產品質量安全。聯繫指導馬鈴薯創新團隊。協管單位的安全和黨風廉政建設。
劉中聚總農藝師、農技中心副主任
協管農技站。聯繫指導中草藥創新團隊。協管單位的安全生產和黨風風廉政建設。

機構設置


市農業局設12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信息、會務、機要、檔案、安全、督查、保密、信訪、計劃生育等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工作;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
(二)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製工作;組織農業系統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參與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承擔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農業系統表彰獎勵;參與農業勞模評選和管理;承辦農業國外智力引進工作。
(三)政策法規科(掛行政許可服務科牌子)提出農業產業保護和發展的政策建議;監督、指導農業行政執法和農業普法宣傳教育;承擔農業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指導農村改革試驗區及農村固定觀察點的工作;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本部門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集中辦理。
(四)農村經濟經營管理科 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財務、審計和資產管理;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提出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發展的政策措施;承擔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的監督管理工作;參與農村基層組織建設、農村綜合改革和農業社會事業發展工作。
(五)市場與經濟信息科 負責農業和農村經濟重大問題調研;提出全市大宗農產品和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的流通及價格政策建議;指導、協調大宗農產品市場建設;承擔農業統計有關工作,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
(六)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辦公室(掛市優質農產品基地品牌建設辦公室牌子)擬訂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風險評估和信息發布;擬訂農業地方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業生產資料質量的監督管理;承擔有關農業檢驗檢測機構的考核工作;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提出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的建議;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全市優質農產品基地、品牌建設工作,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
(七)發展規劃科(掛市農業資源區劃辦公室牌子)擬訂農業和農村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編製年度計劃;組織開展全市農業資源區劃和遙感監測工作;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承擔農業固定資產投資和農業綜合開發農業部、農業廳專項項目的有關工作;組織農業對口支援工作;參與新農村建設工作。
(八)財務科 提出扶持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財政、信貸等政策建議;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參與農業綜合開發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局直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九)產業化和對外合作辦公室 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業產業化經營情況的調度與分析;扶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產品加工企業發展,承擔市重點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認定、監測工作;承擔農業產業化貼息貸款項目的申報、實施的有關工作;指導國有農業良(原)種場的改革與管理;承擔農墾項目申報、實施和農墾經濟統計匯總工作;參與擬訂農業對外開放政策措施和外向型農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農產品進出口的調研和貿易促進工作;承辦農業涉外事務,組織農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組織農業方面外資、項目的引進和管理;參與對台灣和港澳地區的農業交流與合作;負責農業涉外安全保密和農業對外宣傳工作。
(十)科技教育科(掛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牌子)負責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組織農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推廣工作;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負責農業科技成果和知識產權管理的相關工作;組織、指導農民科技培訓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有關農業教育工作;承擔市農業專家顧問團具體工作。
(十一)種植業管理科(掛農業保險科牌子)擬訂種植業發展的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承辦農作物各類補貼的有關工作;調度和發布農情信息,協調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的儲備和調撥;指導農業緊急救災和災后恢復生產;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的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發展節水農業;組織實施農作物遺傳資源保護;承擔農作物種子(種苗)、農藥、肥料、農用膜、食用菌種、蠶種的許可和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和農業植物檢疫工作;參與擬訂政策性農業保險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政策性農業保險。
(十二)生態農業科(掛市農村可再生能源辦公室牌子)擬訂全市生態農業、農村可再生能源建設的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和農村節能減排;指導農業生態環境、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承擔有關野生植物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農業環境監測和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承辦外來物種管理的有關工作。
(十三)離退休幹部科 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局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十四)機關黨委(掛市農民體育協會辦公室牌子)負責局系統黨建和文明創建等工作,承辦市農民體育協會的具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