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華

上洋廠村黨員村幹部

李昌華是上洋廠村黨員村幹部

違紀通報


椒江區洪家街道上洋廠村、塔下陳村部分村幹部違紀違法案件。經查,2012年4月,時任洪家街道塔下陳村民委原主任王建、上洋廠村民委原主任洪仁偉及黨員村幹部傅明君、李昌華、黨員李文斌等夥同他人參與兩村村民安置點配套設施工程串通招投標,違法違紀金額30萬元。目前,5人已被洪家街道紀工委立案查處,司法機關正在進一步偵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