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衛生規劃

區域衛生規劃

區域衛生規劃,是在一個特定的區域範圍內,根據起經濟發展、人口結構、地理環境、衛生與疾病狀況、不同人群需求等多方面因素,來確定區域衛生髮展方向、發展模式與發展目標,合理配置和培植衛生資源,合理布局不同層次、不同功能、不同規模的衛生機構,使衛生總供給與總需求基本平衡,形成區域衛生的整體發展。(區域衛生規劃,是政府對衛生事業發展進行宏觀調控的主要手段,它以滿足區域內的全體居民的基本衛生服務需求為目標,對醫療機構、人員、床位、設備、經費等進行調控,形成區域衛生的整體發展。)

規劃介紹


區域衛生規劃,是在一個特定的區域範圍內,根據起經濟發展、人口結構、地理環境、衛生與疾病狀況、不同人群需求等多方面因素,來確定區域衛生髮展方向、發展模式與發展目標,合理配置和培植衛生資源,合理布局不同層次、不同功能、不同規模的衛生機構,使衛生總供給與總需求基本平衡,形成區域衛生的整體發展。(區域衛生規劃,是政府對衛生事業發展進行宏觀調控的主要手段,它以滿足區域內的全體居民的基本衛生服務需求為目標,對醫療機構、人員、床位、設備、經費等進行調控,形成區域衛生的整體發展。)
區域衛生規劃的特徵
1.規劃從區域和人群出發,以居民的主要衛生問題為規劃依據,規劃以居民健康指標為目標,而不是以床位、人員增長為目標。
2.規劃以優化配置區域衛生資源為核心,圍繞區域人群健康目標這個中心,對區域各項衛生資源“規劃總量、調整存量、優化增量”,特別是對存量衛生資源從結構、空間分佈上進行橫向和縱向調整,推行衛生全行業管理,按照公平、效率的原則合理配置,使有限的衛生資源得到充分的利用。
3.規劃採取產出決定投入的計劃模式,要求採取的干預措施符合成本—效益原則,推動衛生資源向成本低、效益高的衛生服務領域流動,更好地提高衛生事業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4.規劃著眼於提高衛生系統的綜合服務能力,明確各層次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地位、功能及相互協作關係,形成功能互補、整體的、綜合的衛生服務體系。
5.規劃從編製、實施到評價有其一套科學的管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