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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丁胺醇
藥物
沙丁胺醇(Salbutamol)為選擇性β2受體激動劑,能選擇性激動支氣管平滑肌的β2受體,有較強的支氣管擴張作用。於哮喘患者,支氣管擴張作用比異丙腎上腺素強約10倍。抑制肥大細胞等致敏細胞釋放過敏反應介質亦與其支氣管平滑肌解痙作用有關。對心臟的β1受體的激動作用較弱,故其增加心率作用僅及異丙腎上腺素1/10。本品口服有效,作用持續時間較長。口服生物利用度為30%,服后15~30分鐘生效,2~4小時作用達高峰,持續6小時以上。氣霧吸入的生物利用度為10%,吸入后1~5分鐘生效,1小時作用達高峰,可持續4~6小時,持續時間亦為同等劑量異丙腎上腺素的3倍。
● 通用名:沙丁胺醇
● 別名:柳丁氨醇、羥甲異丁腎、舒喘靈
● 英文名稱:Salbutamol
● 沙丁胺醇屬於異丙腎上腺素衍生物,為選擇性β2受體激動葯,可鬆弛從氣管到末端細支氣管的氣道平滑肌。
● 緩解和治療支氣管哮喘或哮喘性支氣管炎等伴有支氣管痙攣的呼吸道疾病;
● 本葯吸入氣霧劑、粉霧劑還可用於預防運動誘發的急性哮喘或過敏原誘發的支氣管痙攣;
● 本葯吸入溶液還可用於治療對常規療法無效的慢性支氣管痙攣及嚴重的急性哮喘發作。
● 沙丁胺醇有多種製劑和規格,它們的給藥方法、途徑和吸收速度、穩定性都不一樣,各有特點。不同廠家的製劑因製作工藝不同,其藥效和不良反應也存在差異。具體如何選擇請諮詢醫生。
● 沙丁胺醇注射液:0.4毫克/2毫升。
● 沙丁胺醇氣霧劑:0.1毫克/噴。
● 沙丁胺醇片劑:2毫克。
● 沙丁胺醇霧化溶液:5毫克/毫升。
● 沙丁胺醇緩釋片:4毫克;8毫克。
● 沙丁胺醇緩釋膠囊劑:4毫克;8毫克。
● 對沙丁胺醇或其他腎上腺受體激動劑過敏的患者禁用。
● 甲狀腺功能亢進的患者慎用。
● 高血壓的患者慎用。
● 心血管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 低鉀血症患者。
● 驚厥患者。
● 嗜鉻細胞瘤患者。
● 糖尿病患者,應慎用。
● 妊娠期婦女應權衡利弊,在利大於弊的情況下謹慎使用。
● 哺乳期婦女慎用,如確需要,應暫停哺乳。
● 沙丁胺醇與一些藥物可以相互作用、相互影響。如果你正在使用其他藥物,使用沙丁胺醇前請務必告知醫生,並諮詢醫生是否能用藥,如何用藥。
● 藥物是有不良反應的。但也不要因害怕不良反應而拒絕用藥。你可以仔細閱讀藥物說明書或者諮詢醫生,了解沙丁胺醇的藥物不良反應,做好一定的心理準備。
● 沙丁胺醇為處方葯,必須由醫生根據病情開處方拿葯,並遵醫囑用藥,包括用法、用量、用藥時間等。不得擅自按照藥物說明書自行用藥。
● 注射劑應在醫院由護士操作完成,不要自行在家使用。
● 口服:成人2~4毫克,每天3次;兒童每天1~3毫克,分3~4次服用;緩釋製劑,每天2次,一次8毫克,整片吞服。
● 噴霧吸入:一次0.1~0.2毫克(即噴1~2次),必要時,每天6次(24小時不宜超過8次)。
● 肌內注射:一次0.4毫克,必要時,4小時可重複注射。
● 靜脈注射:一次0.4毫克,用5%葡萄糖注射液20毫升或0.9%氯化鈉注射液20毫升稀釋后緩慢注射。
● 靜脈滴註:一次0.4毫克,用5%葡萄糖注射液100毫升稀釋后滴注。
● 對其他腎上腺素受體激動葯過敏者可能對本品有交叉過敏。
● 長期使用,容易形成耐藥性,不僅療效降低,也會加重哮喘的危險。
● 藥物均有不良反應的。不良反應不嚴重,能耐受時,可以堅持用藥。如果不良反應較嚴重,應立即停葯,就醫。醫生會根據不良反應的輕重以決定是否繼續用藥,還是換用其他藥物。
● 胸痛。
● 嚴重頭痛。
● 沙丁胺醇藥品應該在室內避光、乾燥處密閉保存。
● 不要將該藥物分享給與你有相同癥狀的人使用。
● 藥物要遠離小孩。
● 沙丁胺醇不良反應包括
● 心悸。
● 胸痛。
● 血壓波動。
● 噁心。
● 頭痛。
● 失眠。
● 少見肌肉和手指震顫。
● 其他不良反應請仔細閱讀藥品說明書。
● 有些藥物可能與沙丁胺醇相互作用,包括處方葯、非處方葯、疫苗、維生素、草藥等。這些藥物與沙丁胺醇一起使用前請諮詢醫生。
● 與β受體拮抗藥(普萘洛爾等)合用,β受體拮抗藥可拮抗本品的支氣管擴張作用。
● 與其他腎上腺素受體激動葯合用,作用可增加,而不良反應也可能加重。
● 與茶鹼類合用,鬆弛支氣管平滑肌的作用可見增加,但不良反應也會增多。
● 根據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FDA)頒布的標準,沙丁胺醇屬於妊娠期安全等級C:動物研究證明藥物對胎兒有危害性(致畸或胚胎死亡等),或尚無設對照的妊娠婦女研究,或尚未對妊娠婦女及動物進行研究。本類藥物只有在權衡對孕婦的益處大於對胎兒的危害之後,方可使用。
● 本葯可用於治療無併發症的早產,但不能用於妊娠6個月以內的先兆流產。
● 妊娠期婦女應權衡利弊,在利大於弊的情況下使用;哺乳期婦女慎用,如確需要,應暫停哺乳餵養。
● 藥物必須合理使用,避免濫用。處方葯應該由醫生開置,非處方葯應該仔細閱讀藥物說明書。
● 沙丁胺醇是處方葯,必須由醫生根據你的病情開處方使用。自行用藥可能會增加你不合理使用藥物風險:浪費藥物資源,貽誤病情,產生耐葯,嚴重藥物不良反應。
● 沙丁胺醇需要遵照醫生處方足量、足療程應用。病情完全控制前你的癥狀可能會有所減輕,但不要輕易減量、停葯,以免形成耐葯、病情反覆或者再次加重。
● [1] 國家藥典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臨床用藥須知:化學葯和生物製品.2015年版。北京: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2017.
● [2] 國家藥典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5年版. 北京: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2015.
● [3] 余傳隆,黃正明,修成娟等。中國臨床藥物大辭典:化學葯。北京: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2018.
● [4] https://www.drug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