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長仁

83年中國劫機“第一案”成員

卓長仁,男,1948年,出生於瀋陽市。1983年在大陸犯案后,試圖逃避法律制裁,劫持從瀋陽飛往上海的中國民航296號航班飛往韓國,后被接往台灣。

1991年因犯下綁架殺人罪,被判決死刑,2001年8月9日伏法。

人物事件


1982年,其在大陸犯案后,試圖逃避法律制裁,從瀋陽劫持瀋陽飛往上海的中國民航296號三叉戟飛機飛往當時還沒有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的韓國。后被接往台灣,為“六義士”之首。
1991年8月16日、姜洪軍和施小寧等人因投資期貨買賣,負債纍纍。卓長仁等人於是決定鋌而走險,綁架經營土地中介的台北市國泰醫院副院長王欲明之子王俊傑,並且將其撕票殺害。
案發後,一審、二審均判卓長仁等人死刑,國民黨執政時期遲未執行。民進黨執政后,於2001年8月9日晚22時被執行槍決。
劫機事件
1983年5月5日姜洪軍與四名同夥在萬米高空,用手槍對準了中國民航296號客機機長王儀軒,此時飛機上已有兩名機組人員遭受槍傷,脅迫之下,這架原本計劃從瀋陽東塔機場飛往上海的飛機迫降於南朝鮮(韓國)(1992年,中韓建交公報簽署,隨後稱其為韓國)
春川機場,飛機上共有105人,其中機組人員9人,乘客中有3名日本人。
一時間,舉國震動,此為中國劫機“第一案”。
6人武力劫機
“不聽命令要叫全機同歸於盡”
1983年5月16日,劫機事件發生11天後,中國民航局局長沈圖在有100多名中外記者參加的招待會上,介紹了中國民航296號三叉戟客機被武力劫持,以及中國民航工作組赴韓國處理這一事件的情況。
記者招待會上,296號客機機長王儀軒就坐在沈圖旁邊。據新華社報道,如今已經是東北航空公司董事長的王儀軒當時回憶事件經過時說,5日上午11時20分左右,他駕駛的296號三叉戟客機正在按照正常的航線平穩地飛行,當飛機飛臨山東半島的海面上空時,混在旅客中的以卓長仁為主凶的6名劫機者,突然衝到飛機的駕駛艙前,朝緊閉的駕駛艙艙門開槍,隨即踢開艙門,持槍闖入駕駛艙,對著駕駛艙內的機組人員射擊。
王儀軒在接受記者採訪時還曾表示,卓長仁等劫機罪犯擁有2支7.60口徑的手槍,在劫機過程中總共開過8槍。296號客機當天上午8時15分由瀋陽起飛,升空不久因機件故障飛回瀋陽檢修,10時47分再度起飛,11時32分在大連上空被劫持,13時59分飛越“三八線”,14時10分降落在春川機場。
王儀軒和乘務員程梅事後都談到,劫機者把槍口對準正、副駕駛兩人的腦袋兩側後邊,脅迫飛機降低高度,改變航向,並曾兇惡地表示“不聽命令,我要叫你全機同歸於盡。”在長達一個多小時的時間裡,卓長仁等人多次用手槍指著王儀軒的頭,強行亂推駕駛桿,使飛機忽升、忽降,從9000米的高度驟然降到離海平面只有600米,造成劇烈顛簸,隨時都可能機毀人亡。
劫機暴露安保弱點漏洞
1983年的中國,卓長仁事件並非孤例。
1983年4月從司法部調任公安部部長的劉復之回憶說,在其剛剛上任的前後幾個月內先是出現殺死十名、殺傷十一名解放軍、公安幹警和普通群眾的“二王”事件,各地又陸續有強姦、搶劫等惡性案件發生,包括劫機事件在內的多重壓力讓劉復之將當時的社會秩序表達為“婦女不敢在夜晚上班,父母牽掛兒女,群眾失去安全感,黨內黨外反應強烈”。7月19日上午9時,劉復之受約前往北戴河看望鄧小平,後者以他慣有的堅決說:“在3年內組織一次,兩次,三次戰役,一個大城市,一網打盡,一次就打他一大批。我們保證最大多數人的安全,這就是人道主義。”一個半月之後,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於迅速審判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分子的程序的決定》和《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的決定》———這就是讓無數經歷過那一時代的人記憶深刻的“嚴打”。
6罪犯被送至台灣
“反共義士”受冷落綁架殺人被槍決
1984年8月13日,韓國方面宣布對卓長仁等六名罪犯“停止服刑”,“驅逐出境”,並於當天將他們送往台灣。
1991年7月,卓長仁、姜洪軍商議進行綁架,目標為台北市國泰綜合醫院副院長王欲明之子王俊傑,並且先將其殺害再勒索贖金新台幣5000萬元。同年11月事情敗露,卓長仁隨後被判處死刑。
2001年,赴刑場時卓長仁堅持身著18年前劫機到韓國時的衣服。翌日,台灣媒體評論道:“昔日名利雙收的‘反共義士’,如今步入刑場,自由的真諦為何,值得吾人深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