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員會

政府機構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員會是成都市地方政府主管成都市城市管理的政府機構。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的工作職能是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現任主任:邱向東

現任領導


主任:邱向東
副主任:李東明、謝進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城市管理工作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擬訂全市城市管理的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制定全市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制度和規範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市城市管理的統籌協調和監督檢查;牽頭負責建立城市管理綜合協調體系和責任體系;負責數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市級城市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指導區(市)縣城市管理工作。
(三)負責全市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監督管理;負責編製環境衛生設施專項規劃,制定建設項目環衛設施配套標準;組織城市重要環衛設施項目建設方案審查;制定環衛清掃、沖洗除塵、生活垃圾分類、生活垃圾固體廢棄物處置管理相關標準和技術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餐廚垃圾、生活垃圾固體廢棄物的排放、收集、運輸、處置以及建築垃圾的排放、運輸、消納處置和資源化利用的監督管理。
(四)負責全市城市道路、橋樑等市政基礎設施維護的監督管理;參與城市道路、橋樑設施(含新建、擴建、改建)重點工程的規劃、建設、竣工驗收,負責接收移交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城市橋樑安全運行監控;監督管理挖掘和佔用城市道路、橋樑改造施工及依附城市道路、橋樑設置設施;負責城市地下綜合管廊維護和運營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城市井蓋的統籌協調與監督管理。
(五)負責全市城市市容秩序的監督管理;負責制定市容秩序管理相關制度、辦法並監督實施;對中心城區佔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廣場影響市容秩序的行為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的監督管理,制定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編製中心城區戶外廣告設置專項規劃及招牌技術規範並監督實施。
(六)負責城市景觀照明的監督管理,負責編製中心城區城市景觀照明專項規劃和技術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城市道路照明設施維護和運營的監督管理。
(七)行使住房城鄉建設領域中規劃、建設、房管、市容環衛、市政設施、園林綠化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環境保護管理方面城市商業活動使用高音喇叭和文化娛樂場所邊界雜訊污染、建築施工雜訊污染、建築施工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料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城市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處罰權,市場監管方面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置戶外廣告和戶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以及餐飲攤點無證經營、違法回收販賣藥品等的行政處罰權,水務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及違規取土、城市河道違法建築物拆除等的行政處罰權。
(八)負責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對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行使職權情況實施督察;牽頭組織全市性城市管理重大執法活動和專項執法行動。
(九)負責對中心城區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的業務領導;負責全市範圍內重大複雜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受理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行政複議案件、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方面的投訴。
(十)負責城市管理對外交流工作;負責城市管理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工作;組織開展城市管理宣傳教育、文化建設和社會動員工作。
(十一)牽頭組織全市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承擔市級城市管理應急突發事件的處置和應急搶險工作;承擔本職責範圍內的揚塵治理有關工作。
(十二)負責組織實施城市管理特許經營權出讓相關工作。
(十三)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人才隊伍建設、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牢固樹立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強化宗旨意識和服務意識,以城市管理現代化為指向,以理順體制機製為途徑,構建權責明晰、服務為先、管理優化、執法規範、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體制,推動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促進城市運行高效有序,實現城市讓生活更美好。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由市城管委牽頭,另行制定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涉及生態環境、市場監管、水務管理、城市綠化以及醫療廢物處置等方面的職責任務分工清單,建立完善動態調整機制。
2.中心城區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實行雙重領導、以中心城區區委區政府為主,領導班子由中心城區徵求市城管委(市城管執法局)意見後任免。